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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立涉臺司法協調解決機制

2012年12月25日 08:00 來源:中新社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24日獲悉,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海南高院)與海南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下稱省臺辦)聯合印發《關於建立涉臺司法事宜協調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試行)》(下稱《意見》),依法維護臺胞合法權益,預防和化解涉臺糾紛,完善瓊臺司法互助,促進兩地司法交流。

  根據《意見》,海南高院、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與同級政府臺辦各自成立專門的涉臺糾紛協調聯繫辦公室,通過資訊通報、定期聯席會議、重大事項專報及協商等多種形式實現資訊共用,協商處理涉臺糾紛。

  因涉臺案件的特殊性,海南法院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實行立案、審理、執行“三優先”,快立、快審、快結、快執;對臺胞實施限制人身自由、限制出境以及對臺胞船舶、土地、機器及廠房等大額財産採取保全等措施的,在措施採取後3日內向同級臺辦通報相關情況;法院受理重大、敏感涉臺案件(包括承認和執行涉臺裁判文書案件)時,將及時通知臺辦,以便臺辦派員協助,為案件審理提供相關政策資訊,提供參考意見,協助法院做好相應的協調工作。

  《意見》還規定,臺辦可申請在臺資企業較多地區的基層法院設立調解室,並指派部分有威望、責任心強、品性良好且熟悉涉臺法律政策的臺辦人員、臺胞擔任涉臺民商事糾紛的調解員。

  近年來,隨著統一集團飲料加工項目正式落戶海南澄邁、海峽科技集團將在海南投資光伏波項目,臺商投資海南出現了新的熱潮。截至2011年12月底,海南臺資企業累計1660多家,實際投入26億美元,對臺進出口額年1.5億美元左右。臺商投資涉及一、二、三産業32個行業,其中在高效農業、汽車配件、現代服務業等方面成效突出;臺灣大潤發、“康師傅”、中華航空、新光人壽等大企業進入海南。臺商投資居海南域外資金第二位,成為海南經濟發展的重要生力軍。海南及時出臺《意見》,將促進涉臺糾紛案件有效解決,進一步維護臺商在瓊合法權益,為臺商營造良好的投資經營氛圍。(胡娜 林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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