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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檢提醒:赴臺遊須謹記攜帶煙酒規定

2011年08月18日 08:03 來源:中國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期邊檢機關在辦理大陸赴臺灣旅遊團入境手續時了解到,不少大陸旅客去臺灣隨身攜帶了過量的香煙和酒,未向海關申報,結果被查扣並罰款。天津出入境邊防檢查站結合國家旅遊局相關文件向廣大遊客提出如下警示:

  一是大陸居民赴臺旅遊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監管辦法》及有關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二是臺灣規定,年滿20歲的旅客可免稅攜帶自用酒類1升(不限瓶數),香煙200支或雪茄25支或煙絲一磅出境。攜帶免稅商品符合規定的,可免向海關申報,從綠色通道過關;隱匿不申報或規避檢查的,一經查獲,將依照臺灣地方當局的緝私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

  三是旅遊者應儘量參加赴臺遊組團社召開的行前説明會,充分了解臺灣當地的基本情況、注意事項,尊重、遵守臺灣當地的法律法規,服從領隊人員的統一管理;赴臺遊組團社要主動告知領隊及遊客臺灣有關入境旅客攜帶免稅煙酒的數量規定。(記者 高小妹 通訊員 王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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