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兩岸  >   正文

海旅會發佈《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團隊組接社合作合同要點》

2011年04月20日 16:0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為共同規範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市場秩序,進一步提升旅遊服務品質,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20日發出通知,實施《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團隊組接社合作合同要點》。

  據了解,海旅會與臺旅會就合作加強規範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市場的具體措施進行了多次交流與磋商。為進一步提高旅遊服務品質,促進旅遊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決定出臺《合同要點》。此《合同要點》是通過廣泛徵求意見,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而形成的。

  《合同要點》要求大陸組團社與臺灣地接社簽訂的合同中,須約定:旅遊團遊客資訊及相關文件數據和證件真實可靠;旅遊團領隊、導遊資訊真實可靠;載明領隊、導遊的有關資訊,明確領隊、導遊應嚴格按照約定行程安排旅遊團隊活動,要求領隊、導遊人員不得有違反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相關要求的言論和行為。

  此外,還需載明旅遊團線路行程時間(含航班及時刻),交通工具種類及其檔次等級,住宿飯店名稱、地點、檔次或相關設施,房間數,用餐次數及標準,購物安排次數及地點,娛樂活動等詳細安排,並載明旅遊團團費包含項目,如餐飲費、住宿費、遊覽費(包括交通費、導遊費、門票費等)、保險費等。載明旅遊團費的支付數額、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支付時間由雙方約定(原則上不得超過離境後45日)。團費以美元結算為原則,或由組團社和接待社雙方另行約定。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