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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建議:ECFA後續協議列福建先行先試

2011年03月04日 11:2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在本次全國人大會議上,我省全國人大代表張昌平等建議,將ECFA後續協議列入福建先行先試內容。

  建議指出,根據國務院支援海西建設的《意見》,閩臺經貿合作在兩岸簽署和實施ECFA的背景下,更具有率先實現互利共贏的優勢。近幾年,閩臺貿易、福建利用臺資均排在各省前列,閩臺貿易僅次於廣東、江蘇、上海、浙江;利用臺資僅次於江蘇、廣東。

  為此,建議ECFA後續協議列入福建先行先試內容。具體如下:在貨物貿易協議方面,建議閩臺貿易重點産品(如機械裝備産品、紡織、冶金建材等)獲得(或擴大)降稅安排。

  在服務貿易協議方面,建議體現閩臺服務業(旅遊、交通運輸、人才仲介、印刷出版、電信、音像製品分銷等)合作先行先試內容,先行擴大開放部門和開放承諾。

  在投資保障協議方面,建議簡化臺企在閩投資審批程式、降低準入門檻,閩臺率先在行政服務、互設辦事機構、人員往來便利化、智慧財産權保護、法律服務保障等方面加強合作。

  在爭端解決機制協議方面,發揮福建對臺“五緣”優勢,建議率先建立閩臺糾紛預防機制,在福建設立兩岸常設性的糾紛預防工作點和爭端解決機構。(記者 潘繡文 鄭昭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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