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兩岸文化教育交流日益密切,福建省高校對臺招生渠道也日趨多元化。為此,福建特別修改《福建省招收臺灣學生若干規定》。
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9月30日通過八項地方性法規的修改,其中之一是《福建省招收臺灣學生若干規定》。
據悉,除了原來的全國高校聯合招生考試、福建省高校對臺招生考試兩種招生途徑外,教育部還特批了福建省華僑大學、福建農大、漳州天福茶學院等自主組織對臺招生考試這一招生新途徑。
修改後的《福建省招收臺灣學生若干規定》提出:“報考福建省高等學校的臺灣學生,可以按國家規定參加全國聯合招生考試,也可以參加經國家批准的本省單獨招生考試或者院校自主招生考試。考試合格的,予以錄取。”
修改後的《若干規定》還提出:“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臺灣學生可在當地的中學、小學就學,與當地學生一視同仁,並可適當照顧。”
福建著力打造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前沿平臺,是大陸第一個招收臺灣學生的省份,也是大陸最早開展對臺招生地方立法的省份。《福建省招收臺灣學生若干規定》于1999年通過。目前,在閩就讀臺生逾千人。(記者 許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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