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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理事長:以法治保障兩岸發展

2010年08月02日 09:5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是兩岸經濟文化發展的重要保障”。7月30日,前來參加第二屆海峽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的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臺灣)理事長廖正豪先生告訴記者。

  廖正豪在擔任臺灣司法機構負責人期間,素有“硬漢”的稱號,他現在是海峽兩岸法學交流協會(臺灣)理事長,這些年來一直積極推動兩岸法學交流與保障臺商、臺胞權益的工作。

  廖正豪説,近兩年兩岸的經貿發展非常快速,但是兩岸的司法合作方面“有所不足”。 “但這也給我們提供了更好的機遇。”廖正豪表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簽訂後,兩岸經貿往來勢必更加活躍,妥善處理涉及兩岸同胞利益的民事糾紛需要健全的法制體系,更有助於為框架協議順利實施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希望通過兩岸司法實務研討會這樣一個平臺,推動兩岸法治交流,另一方面,將彼此的問題攤開,有利於雙方在實務層面上儘早作妥善安排。”

  去年3月,大陸首家涉臺案件審判庭在漳州中級法院成立,廖正豪被聘為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涉臺事務顧問”。 

 

  廖正豪指出,漳州成立涉臺案件審判庭,而且是正式建制,有6個法官專門審理涉臺案件。去年,他帶了一批臺灣律師,其中部分是參加大陸司法考試及格的律師,一共有二三十人到漳州考察,他希望漳州的試點能夠擴大,未來在大陸各地及各級法院,都能夠有專責的涉臺案件審判庭。

  廖正豪還表示,他一直建議大陸從公檢法到相關的工商管理部門,都能夠成立專責單位和人員,這樣在處理臺胞問題時,可減少因對臺政策法規不熟造成的困擾。

  廖正豪呼籲,在兩岸政策的制定與推進方面,依據先易後難的原則,互相扶持與合作。在立法方面多做溝通,相互學習。在司法實務方面,注重交流、互訪,如此,才能真正達成“邁向和諧,共創雙贏”的目標。(包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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