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匠拆東墻補西墻借款2.13億元
截至案發,尚有本金2670萬元無力歸還
一個紡織品公司新建廠房,急需週轉資金,承諾付高額利息,幾年時間向178名存款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13億元。吸收到如此龐大資金的兩名犯罪嫌疑人,是一對僅有小學文化的奉節農村夫婦。2014年7月20日,曾某(女)、譚某因無力償還借款本息,向公安投案自首。奉節縣法院近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曾某、譚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6年,兩每人平均被處以罰金30萬元。
生意曾經紅火 朋友跟著賺錢
“我把老百姓的錢借後,公司虧了,沒得還的,我是來投案自首的。”2014年7月20日,曾某和譚某到奉節縣公安局自首。經查,曾某和譚某是夫妻關係,兩人今年都是47歲,家住奉節縣興隆鎮,2012年成立紡織品銷售公司,法人是曾某,譚某是股東。在此之前,夫妻一直從事棉絮加工銷售工作,風光一時。
兩人2000年在興隆鎮加工銷售棉絮,生意逐步走上正軌。2005年時,年收入達到了幾十萬元。進貨缺少流動資金時,兩人經常找好朋友借錢週轉。由於生意紅火,朋友也願意借錢。
“那時候借錢不給利息,每次進一批棉花後做成棉絮賣掉,根據利潤多少給他們分成。”曾某説,朋友們也習慣這種方式,跟著他們兩口子賺了不少錢。正是有了這段帶著大家一起賺錢的經歷,加上兩人耿直,所以後來才有更多的人願意借錢給他們。
建廠擴大規模 拉開借款序幕
“如果我們不輕信別人,盲目擴大規模,也許不會走到今天的地步。”譚某説,由於不少朋友跟著他們賺了錢,有人開始接近他們,其中不乏一些自稱關係多路子廣的人,建議他們擴大生産規模。
2012年8月,兩口子建了第一個分廠。同年11月,為方便棉絮銷售成立紡織品銷售公司,註冊資本200萬元。
擴大生産規模後,需要更多的週轉資金,曾某和譚某只得繼續找朋友借錢。由於資金需求量大,要維持正常運轉,兩人開始以高額利息對外借款,月息2~5分。朋友們不但把自己的錢借給他們,還低利息從別人那裏借錢來,再高利息放到他們這裡賺中間差額。
建第一個分廠後的幾個月,生産的棉絮銷售給了興隆鎮本地一些學校,銷量還不錯。
産品大量積壓 利息越滾越多
由於第一個分廠建立後銷路還可以,兩人決定再次擴大生産規模,在2013年初興建了第二個分廠。
最高峰時,他們手下工人有180人,需要的週轉資金更多,兩人只好繼續以高利息向別人籌資。
為了讓公司看起來更有實力,更像大公司,2013年他們把公司註冊資本從200萬元增加到了1000萬元。
讓兩人沒想到的是,生産規模越來越大,銷路卻越來越不好。倉庫已積壓了10多萬床棉絮,價值1600多萬元。
為了維持運轉和償還借錢的本息,曾某和譚某只能不斷地找更多人借錢。“在資金鏈斷裂之前,哪怕是借新補舊,我們也是兌現了存款人的本金和利息的,所以大家還信任我們,願意把錢放到我們這裡。”曾某和譚某自己都沒有想到,短短幾年時間,他們吸收的資金竟超過了2億元。
經查,兩人案發前已向存款人支付利息及本金1.87億元,尚有本金2670萬元沒有歸還。“吸收的資金主要用於建新廠房,擴大生産規模,積壓的棉絮就要花上千萬的成本,另外就是支付別人的高額利息,並且是利滾利,到最後實在滾不動了。”
根據公安機關查明的事實,曾某、譚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數額特別巨大,奉節縣檢察院將兩人移送起訴。經審理,奉節縣法院近日依法對兩人作出一審判決,曾某、譚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6年,兩每人平均被處以罰金30萬元。同時,法院責令兩人退賠所有受害人的欠款。
記者 劉浩
[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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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來源:重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