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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稱王林家人並無背景 家中錢款被騙子騙光

2015年07月23日 08:22:00 來源:新聞晨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涉嫌罪名應是“非法拘禁”

  7月15日,由江西省萍鄉市公安局安源分局開具的一份針對王林的《拘留通知書》顯示,王林涉嫌的罪名是涉嫌“非法拘禁罪”,而不是涉嫌“故意殺人罪”,陳有西提出並強調了這個細節。

  此番,他對晨報記者解釋,據他了解,“公安機關從來沒有説王林進行了綁架、殺人,公安機關從來沒有這樣説過,他的非法拘禁也是嫌疑,就是懷疑了他,而進行非法拘禁。”

  在鄒勇被綁架、殺害後,鄒勇的友人向媒體提供了王林於今年1月寫的一份“承諾書”。此份“承諾書”上的文字顯示,“如鄒勇在2015年元月前逮捕,我王林在24小時以內將百萬提到王總所指定的地點。續後判了鄒的死刑,願以五百萬元酬謝”。這份“承諾書”也按有一個紅手印,並寫明瞭王林的香港身份證號碼與手機號碼。

  而案發前,王林簽署的多份情節類似的“承諾書”也已公開。在2014年12月17日,王林跟鄒勇被殺案涉及人、深圳商人黃鈺剛簽署的一份印有紅手印的“承諾書”的文字顯示,“我本人王林委託林某某、黃鈺剛兩人辦理鄒勇案件事宜的費用,共計現金人民幣壹仟貳佰萬元整,現金分兩期支付。1、免去鄒勇人大代表身份後三天內,支付陸佰萬元整,2、公安機關抓捕鄒勇歸案後,三天內付清陸佰萬元整,否則本人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對此,陳有西強調,“不要把概念搞混”,“王林叫他們幹的是什麼事情?他(王林)叫他們幹的都是合法手段的舉報,叫國家司法機關把鄒勇抓起來,從來沒有叫他們去主使綁架、殺人,這是兩個概念,他(王林)出錢都是為了合法地追究鄒勇的責任,讓國家司法機關來追究鄒勇的責任,而不是去綁架、殺人。”

  “你要仔細看這些證據。現在有些新聞界在故意地混淆、誤導老百姓,把王林願意出報酬、讓鄒勇能夠繩之以法的這些經費,就直接理解為是他去雇兇殺人,這是一開始一些媒體的誤導。”陳有西強調。

  陳有西稱,一些媒體報道王林涉嫌綁架殺害鄒勇,但是,經他核實,“這個是一些新聞界的推測,這是報案人的説法,公安機關從來沒有這樣説過。”

  此前,亦有江西當地媒體報道稱,王林已招供,“他並未直接接觸過兇手,沒想到他們把鄒勇弄死了”。而陳有西此番也否認了這個説法,“這完全是虛假的,公安機關從來沒有把審訊的任何情況向新聞界透露過,這完全是編故事。”

  王林家並無背景

  近日,一個重要資訊是,“氣功大師”王林的徒弟鄒勇被殺案涉及人、深圳商人黃鈺剛與王林的機密通話音視頻被媒體相繼曝光。

  在這些重要的音視頻中,黃鈺剛聲稱認識高級領導,可以幫王林達成部分願望,即調查鄒勇犯罪證據並將其抓捕歸案,並向王林索要800萬元作為酬勞。

  陳有西對晨報記者稱,有關前述音視頻證據,王林的家屬確實都有掌握,並且,這些音視頻證據對於此案案情頗為有用,“(這些音視頻證據)當然有用,我們建議他(王林)的家屬儘快地提交給公安機關,現在家屬已經提交給公安機關了。

  此外,陳有西還對晨報記者提及,委託他擔任王林辯護律師的是王林的家屬,而王林的家屬也並非外界猜想得那麼有能量,“他(王林)的家屬也就是幾個家庭婦女,也沒有什麼社會活動能量,她們只是找了律師來幫助她們,沒有任何其他的活動,她們也沒有這個能力。就像王林現在家裏也沒錢了,被騙子騙得光光的。”

  陳有西指出,王林的妻子也並非外界所設想的那樣擁有某種巨大的難以言傳的背景,“他(王林)的妻子就是一個家庭婦女,根本沒有什麼活動的能力。如果有活動能力,社會上老早會傳得沸沸颺颺的,他的家屬並沒有什麼背景,也沒有什麼能力。基本上他的妻子是不參加社會事務的。”

  他同時稱,王林的妻子目前的狀態“挺好的”,“她就是擔心嘛,擔心是正常的。”

  陳有西表示,雖然他擔任了王林的辯護律師,但目前他並沒有感覺到有什麼壓力,“作為律師,就是還原事實真相,堅守法律底線,這是律師本來應該做的工作,我們會很嚴謹地來把這個案子辯護好。一切還是根據事實、根據法律,我們律師是在事實基礎上説話。”在採訪即將結束時,陳有西如是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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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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