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候見中的父親獨自居住,談起當年的命案表示不願再追究。
候見志父親展示村民們的聯名請願書。
候見志母親拿著當年候見志父親頭部被砸傷的CT片子。鄭羽佳攝
3個多月前,經數度斟酌,候見志決定到南召縣公安局投案自首。1999年,河南省南召縣崔莊鄉花坪村,因父親被堂兄候見中毆打砍傷,候見志將堂兄砍死後潛逃。因兩家為親戚,候見中家並未報案,以3500元私下了結。
村民眼中,候見中是惡人,死不足惜。反之,候見志則成了“除惡英雄”,多年來,2000余名村民自發為其保守秘密。直至去年10月,一名村民犯罪後為求減刑,才將這段塵封了16年的秘密揭開。
目前,候見志以故意傷害罪,被南召縣檢察院起訴,羈押于南召縣看守所。因無法接受候見志被捕一事,除300多村民聯名請願外,被害者父親也為其求情。
砍殺堂兄棄家而逃
2015年1月30日,候見志自首,結束了16年的逃亡之路。
花坪村桃園莊組的一戶老舊平房,兩位老人守在屋內,心情複雜。10多年來,老人每天盼望著兒子候見志能夠回家團聚,但又擔心命案一事會被人談起。
直到去年10月14日,因涉嫌搶劫罪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候其虎為了立功減刑,在看守所內檢舉稱,15年前花坪村桃園莊組村民候見志將其堂兄候見中砍傷致死,後雙方和解,對方沒有報案,而候見志在京打工,一直逍遙法外。隨後,辦案人員對事件展開了調查。
村西頭的楊樹林,4個月前,原本沉寂多年的一處墳上全是新培的黃土,埋葬的死者候見中被開棺驗屍。至此,2000多名村民自發保守了16年的秘密被揭開。
1999年2月18日,正值農曆正月初三,村內還瀰漫著過年的氣氛,每家每戶都忙著待客。候見志的哥哥長期在外地打工,而大嫂在家照顧兩位老人。這一天,在縣城打工的候見志被父親叫回家中陪客。
“候見中想讓我大兒媳婦陪他睡覺,我一直讓兒媳別搭理他”,候見志的父親稱,從此候見中一直懷恨在心。當天下午兩點,候見中與哥哥候見奇在路邊對候見志父親進行毆打。
候見志在送客返家途中看到一群人,他扒開人群,母親癱坐一旁,候見中、候見奇兩人手中拿著殺豬刀,正在對父親拳打腳踢,此時父親已經被砍傷倒地,頭上、背上流著血。候見志急忙上前阻攔,候見中説,“你過來就把你們全家都給滅了”,隨後拿起殺豬刀砍向候見志,候見志額頭和右手被砍傷。
怒火中燒的候見志跑回家中拿起了一把菜刀,再次返回原地,看到候見中仍然用腳踢向一動不動的父親,候見志揮舞著菜刀擋在父親身前。候見中見狀後撿起一塊石頭砸向候見志父親的頭部,繼而衝過來,候見志開始揮舞著菜刀防著。
候見志曾向檢方供述,“候見中衝得太猛,衝到我面前時,我的菜刀正好揮舞下來,砍到了他的右太陽穴”。候見中被砍後倒在了候見志身上,候見志推開候見中,手裏的刀嵌在了候見中的頭上。
事後,候見志的父親和候見中被送到縣醫院救治,而候見志在醫院處理傷口後,因為害怕,隨便買了張車票逃離家鄉,而此時的他只知道當時砍得很重,並不知道堂兄經搶救無效死亡。
候見中父親與候見志父親是叔伯兄弟關係,為顧及情面,當時並未報案,最終兩家以3500元私了了這樁命案。
逃亡10年雲南娶妻
今年5月1日上午,花坪村下起了雨。姜明志哄兒子睡下後,搬把板凳坐在門邊,看著空曠的小院,回憶起與丈夫候見志相遇的情景。
2009年,昆明,候見志36歲。命案之後,他各地漂泊,湖北、河北、雲南……輾轉多地,卻始終無家可歸、無人可依。
上半年的一天,候見志把一輛板車停在飯店門口。黑色的蜂窩煤堆成山,他把煤抬下車運進店,額上的汗順領口滑進衣衫。他抬手一抹,瞥見了在忙碌的服務員姜明志,沒顧上留意,就去送下一家。幾天后,熟人向他提起,“該找個人了,送煤那家(的姑娘)就不錯”。候見志有些猶豫,畢竟自己還是個逃犯,可這麼久都沒事發,自己又老大不小,想想就應了。
幾天后,兩人定了地點見面,來人正是服務員姜明志。姜明志小候見志一歲,雲南人,講起話來聲音洪亮。雙方印象都不錯,又約見幾次,很快熟絡起來。到下半年,兩人開始談及婚嫁。
其實對於那些往事,姜明志早有耳聞,“他説為救父親,把人給打了。”她不介意,“這事過去那麼久,對方又壞,先打他父親,誰還沒個脾氣?”但她有一點擔心,候見志説自己沒娶妻,這是大事,沒到過家裏,終歸不放心。為讓姜明志安心,二人打點行囊,踏上返鄉的旅途。
再次踏上故土,時間已走過十年。壟溝邊又添了新苗,許多景物都變了樣。候見志循著記憶往家的方向走,間或碰到一兩個人,對方滿是訝異。“叔,我家呢?”候見志指向一處空地,村民嘆口氣,“你媽可想你呢。走,我帶你去找。”
這天候見志父母都在家。村民敲開門帶他進去,候見志母親愣在那兒,“哇”的一聲哭出來,“這麼多年沒消息,當你丟在外邊兒了。”母親摟住他,近乎嘶吼著大哭,恨不得將兒子揉碎進懷裏。
老兩口對姜明志挺滿意,畢竟兒子有人照顧,就此定下婚事。候見志徵詢父母意見,是否同意他在家。母親極力挽留,父親卻擔心東窗事發,狠狠心説,“還是走吧”。
臨行前,候見志到候見中家,給他父親送了些錢。這些年,他常被噩夢攪擾得整夜難眠,雖無法挽回,多少得以好過。辦妥後,他帶姜明志離開花坪,北上到京。這一次,他共在家七日。
次年,候見志的女兒出生。姜明志承認,到這時她才知道候見中是死了那麼嚴重。可她不怪候見志,“他怕我擔心”。她説候見志並不好過,時常眉頭緊鎖,“問他怎麼了也不説,都是這事鬧的”。同年,她帶女兒回花坪,老兩口喜上眉梢。此後姜明志每年都要回家,“算是幫他盡孝”。
2012年,姜明志患子宮肌瘤,兩人顧忌藥費,返鄉治療。這是候見志第二次回家,依然來去匆匆。
自首次日小兒出生
2014年初,姜明志再次懷孕。他們這時給人做保潔、打零工,“在房山區租處平房,月租200元”,日子清貧。10月4日,候見志送她回花坪,他在家住了11天,又獨自折回北京。
伴隨預産期臨近,村上卻流傳出一個説法,有人求減刑告發候見志,瞞不住了。
候家人聞後大驚,“16年了,兩家早已和解,怎麼會這樣?”與此同時,候見志也從村民處聽説此事,原想再次逃跑,可憐妻女陪他擔驚受怕。想通後,候見志坐上返鄉的火車,一路思緒萬千。他既鐵了心自首,又覺得虧欠父母、妻女和未出生的孩子。
11月22日,候見志到家,次日打電話給警方自首。然而24日,一聲啼哭打破寧靜,候見志的兒子出生,候家上下不知是喜是悲。大兒子外出打工,常年不歸。老兩口體弱多病,這些年多靠村民接濟。眼下兒媳婦剛生産,月子需人伺候,家裏又剩一雙兒女。順眼望去,老屋內落滿塵土,唯一的電器是別人送的10英寸電視機。唯山頭一小片土地,種了花生、紅薯和玉米,勉強供他們度日。
新生兒白白胖胖,在姜明志懷裏睡得安穩。女兒對弟弟很喜歡,跑到候見志身旁,指指弟弟,圓圓的眼睛閃著光芒。候見志摟住她,端詳她的兩個羊角辮,“還不到5歲,那麼小,就要見不到爸爸了嗎?”以前候見志打工不常在家,女兒跟著姜明志,動不動就説想爸爸。可也正因女兒,他才要自首,贖了那些罪,許她一個安穩的人生。
他同姜明志商量,就説他去打工,瞞多久是多久,他不想女兒誤解爸爸是壞人,坐過牢。餘下的幾天裏,他得空就同女兒親近,似乎想將缺席的時光一併補齊。“爸爸要走了,到外面打工。你聽媽媽的話,想爸爸了就看看照片。”他總是重復這樣的話,女兒則似懂非懂地點點頭。
終於還是到了這天,一家人站在門口久望他離去,候見志由村支書吳榮燦陪同,到南召縣公安局投案自首。自此,候家又恢復了往日冷清,只是經常出現孩子的啼哭和稚嫩的童音問,“爸爸呢?”
村民保密聯名請願
“眼睛都快哭瞎了”,談起16年前的事,候見志的母親仍不斷流淚,“當時孩子的爹被砍傷了,孩子氣不過才犯下的事”。母親從屋內拿出一個破舊的塑膠袋,打開袋子,裏面是條沾滿泥土的褲子、一件破爛的外套,以及沾滿血漬的毛衣和背心。這正是候見志父親當年被打時穿的衣服。
候見志父親從裏屋拿出一疊紙,共有8頁,上面寫滿了村民的名字,“大家為了幫他,寫下請願書”。
在村民眼中,候見中是個惡霸。談起他的為人,多位村民表示,他橫向霸道,不僅在村內,連整個大隊的人都對他避而遠之。候見中在村內,小到小偷小摸,大到打架砍人,到處都是壞名聲。
“候見中死後,沒有村民願意幫忙抬屍體,只有他兄弟葬他”,候見中不僅打罵外人,還經常打罵媳婦。村民李某稱,由於候見中經常打媳婦,媳婦實在忍受不了跑回了娘家。一次,候見中找李某父親希望幫勸回媳婦。李某父親在勸説候見中妻子一天后,其妻同意回家。但事後其妻並未按約定回家,候見中認為李某父親未用心勸説,一氣之下拿著刀衝到家中,準備砍李某的父親,最終被旁人攔下。
“他的歪點子特別多”,村民李某稱,當時為了讓妻子回家,他帶著自製炸藥包跑到老丈人家中,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洗衣粉水,在妻子面前喝下,妻子將候見中送到醫院洗胃後只好回家。而事後,候見中仍舊打媳婦,媳婦無法忍受再次離開並改嫁。對於候見中的死,就連他媳婦在給檢方提供的證詞中也稱,“他死了,我才算解脫”。
而在村民眼中,候見志是個老實聽話的孩子,砍死候見中的行為是“為民除害”。事發當天,現場目擊者有十余人,2000多名村民都知道此事,但16年來,村民守口如瓶,從不向外説起此事,老一代的人也不會向年輕人講起這段往事。自從候見志被審查起訴後,已有300多人聯名寫下“請願書”遞交辦案機關,為他求情。
伯父求情不願追究
令人意外的是,不僅村民為候見志求情,就連死者的父親也不追究此事,反而期望能夠放了他。候見中父親78歲高齡,自10年前老伴去世後一直獨居且臥病在床。老人育有6個子女,老大因癌症去世,最小的孩子候見中死亡,另外2個兒子在外打工,只有出嫁的女兒偶爾過來看看老人。
對於全村人不舉報候見志的行為,曾擔任40多年村支書的吳榮燦證實此事。吳榮燦稱,所在的桃園莊組550多人,已有300人聯名請願求情。事發時,候見中先砍了候見志父親,候見志一時衝動,才回家拿刀自衛。當時,候見中在村中,人人都恨他。當年,村裏本來不組織文藝活動,但候見中死後當天,村民開始組織文藝活動,並且到晚上一直排練節目,“村內敲鑼打鼓,就像不尊重死者似的。”
而對於兩家的關係,吳榮燦稱,10多年間,兩家關係不錯,仍舊走動。由於候見中父親獨居,子女都不在身邊,候見志的父親時常給候見中父親送食物,生病時幫忙照顧,家庭困難時送錢,逢年過節,也會坐在一起吃飯。直到有警察調查此事,候見中的父親也並不主張進行調查,並對辦案人員稱,“我們沒有報案,怎麼還來調查。”
候見中的父親説,候見中小時候是不聽話,但現在人已經沒了,事情已經過去多年了,不追究了,“要是外人道歉肯定沒有用,但我們兩家是親人啊。兩個孩子都是同一個爺爺,我們枝兒上人越來越少了,快把候見志放出來吧,他的兩個孩子還小,需要照顧”。
檢方説法
嫌犯行為超出正當防衛範圍
辦案檢察官認為,該案件的特殊性在於是法與情的關係,考慮到被害者父親並不追究其責任且有村民請願,在量刑時會從輕考慮。
但是候見志的行為很難構成正當防衛。“候見志回家取刀再回來時,根據相關證人證言,候見中並未持刀,僅從地上撿一塊石頭。候見志持刀砍傷候見中的行為,已經超出了正當防衛範圍”。
律師説法
村民“知而不説”不構成包庇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尹富強律師表示,在本案中關於嫌疑人的行為是否為正當防衛,需要調查當時的情況,被害人對第三者進行加害行為時,嫌疑人進行阻攔,並在情急之下採取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如果可以採取低於這種危害的其他行為,是防衛過當;而如果除了這種行為沒有其他辦法,是正當防衛。
此外,事發時並沒有報案,對方也並未追責,作為國家公安機關、檢察院,是代表國家約束刑事責任的,對於重大的刑事案件,作為權力機關,獲得這方面消息時,不僅僅代表被害人進行追責,而是應當代表國家追究刑事責任。
事發後,村民沒有舉報,是否存在包庇責任?尹富強稱,從法律上來説,包庇的定性看是否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幫助而逃避法律責任。對於該案件,相關機關沒有去調查,村民的知而不説,當前不足以説村民要承擔責任。
對於本案,被害人有錯在先、嫌疑人的自首情節、被害家屬的諒解,是在量刑考慮範圍內。而村民的請願,從法律上來説,沒有明確在法定從輕範圍之內,但對法官在主觀惡性方面判斷會受影響,在酌情考慮之內。
[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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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編輯:郭碧娟
原稿件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