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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教委五條禁令:高三每學年補課不超過60天

2015年08月25日 09:26:00 來源:華龍網-重慶晨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2015年08月25日 07:53:47來源:華龍網-重慶晨報

  本週末,重慶市各中小學將陸續開學報到,昨日,重慶市教委對今秋開學收費提出五條禁令。其中特別提出,高中畢業班級每學年補課不得超過60天,每天不超過6課時,不得收取補課費;中小學其餘年級一律不得補課收費。

  幼兒園:嚴禁幼兒園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

  按照重慶市物價局、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幼兒園收費行為的通知》(渝價〔2012〕30號)要求,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

  同時,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在保教費外另行收取費用。嚴禁推薦、組織徵訂和使用幼兒教材及教輔資料。

  義務教育:禁止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任何形式的亂收費,一律不得收取擇校費。

  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依法治理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擇校亂收費的通知》,禁止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任何形式的亂收費,一律不得收取擇校費,對亂收費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進行嚴肅處理,凡擇校亂收費的,對學校和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收取的經費必須全額退還給繳費人。

  普通高中按照收費許可證上的項目、標準進行公示並分學期收費,不能跨期或三年一次性收取。

  關於高中階段的收費,我市按照都市發達經濟圈、渝西經濟走廊、三峽庫區生態經濟區三大類地區收費。其中,重點高中、城市高中、城鎮高中、農村高中收費又各有不同。

  對於家長們最為關心的擇校費,實行我市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政策,嚴格執行市教委下達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嚴禁違規招生並高收費。

  高等學校嚴禁以學分制改革、專升本、轉專業、中外合作辦學為名違規收費。

  根據《2015年重慶市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要點》,高校嚴禁超計劃招生、將提前繳納學費作為錄取考生的依據和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嚴禁冒用學歷教育名義在錄取體制外違規招生並收費。嚴禁以學分制改革、專升本、轉專業、中外合作辦學為名超標準收取學費。規範高校辦班及收費行為。

  此外,還要大力查處高校違規招生、辦班、濫發文憑及其亂收費行為,嚴禁無辦學許可、高校聯合或委託仲介機構辦班、未經教育部批准異地舉辦學歷教育、舉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並收費等行為。

  高中畢業班級每學年補課不超過60天,每天不超過6課時,不得收取補課費,中小學其餘年級一律不得補課收費。

  市教委對廣大家長和學生關注的補課問題作出明確規定。按照要求,對於確需補課的高中畢業班級,應以答疑、輔導等形式進行,每學年補課不超過60天,每天不超過6課時,不得收取補課費。高中其餘年級和初中、小學一律不得補課或變相補課收費。

  對於補課,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執行國家教學計劃和課程標準,嚴禁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計劃之外組織有償補課活動。嚴禁與校外機構合作舉辦有償補習班。嚴禁公辦中小學教職工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亂收費。

  堅決治理“課堂內容課外補”等突出問題;清理公辦中小學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補課活動的場所和設施等問題;糾正以家長委員會、班委會等形式變相組織補課及收費的做法。(重慶晨報記者 林祺 實習生 朱佳蓉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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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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