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出臺食安風險管理機制 將對照開罰違規廠商

2013年11月20日 18:06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20日消息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因應黑心食品連環曝光,臺灣“行政部”今日公佈將在臺實行食品安全風險分級,按照産品出現的問題及危害程度,食安風險共劃分為4級,不同級別對照不同的食品衛生管理罰則,且設有不同的因應機制。根據媒體報道,該分級機制內容如下:

  第一級、短期食用,立即危害:産品將被沒入銷毀,負責廠商(製造商或進口商等)應立即主動公告、追查,並聯繫消費者回收。

  第二級、不符合食品衛生法規,但無立即危害:産品將被沒入銷毀,負責廠商(製造商或進口商等)應于期限內主動公告及回收。

  第三級、摻偽假冒或標示誇大:産品將被沒入銷毀或限期回收改正,負責廠商(製造商或進口商等)應于期限內主動公告及回收。

  第四級、標示不實或不完整:産品須限期回收改正,負責廠商(製造商或進口商等)應于期限內主動公告及回收。(台灣網 李帥)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