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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麗青:只要服貿協議生效 臺電商即可分享大陸商機

2013年11月13日 10:20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13日北京消息 針對臺灣電商目前依舊無法享受大陸網路商機的情況,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今日表示:這一問題只要服貿協議通過生效即可解決。

  國臺辦今天舉行新聞發佈會,福建海峽衛視記者提問:根據服貿協議,臺灣電子商務登陸福建設點可以持股55%,並且可以分享大陸龐大的網路商機,而在這次“雙11”中,臺灣電商依舊無法享受到這個紅利,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

  范麗青表示,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的確就兩岸電子商務合作問題作了非常詳細的、明確的規定,只要協議通過生效以後就可以實施了。(台灣網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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