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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衛生主管部門爆烏龍 錯發公文“濫殺無辜”(圖)

2013年10月31日 08:39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當局“衛福部”搞烏龍,“食藥署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坦承,“應該是我沒有交代清楚,造成同仁誤會”。(臺媒圖)

  台灣網10月31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當局“衛生福利部”追查混油爆發重大烏龍事件。“食藥署”30日錯發公文,要求地方縣市衛生局讓26件還在追查中的疑似混油産品全數下架,並依法處分,“濫殺無辜”之舉造成多達19家廠商受害。臺當局“消基會榮譽董事長”謝天仁痛批,“食藥署”若非內神通外鬼,就是螺絲未栓緊,若再不步步為營,在民眾心中將信用破産。

  臺當局“食藥署”的“烏龍公文”在昨天下午4時發出,2個半小時後名單外泄,不斷有網友在“臺大PTT實業坊”po文,甚至直接連結“食藥署”的名單內容。

  臺當局“衛生福利部次長兼食藥署署長”許銘能坦承,公文外泄不但可能“誤殺”良商,也有可能讓確實違法混油的業者提前滅證,“‘食藥署’一定會深自檢討,若有行政責任,我會第一個跳出來負責。”

  據指出,“食藥署”日前針對全臺166家制油廠進行稽查,抽驗271件産品,目前已陸續完成159件産品檢驗及數據庫比對,除大統、富味鄉11件確定摻偽的産品外,還有26件脂肪酸分佈有異狀,須進一步查廠調查。

  臺當局“食藥署區管中心”昨天卻以電子公文連同37件産品名單,發函各縣市衛生局,要求將相關産品全數下架,並依法處分,完全跳過“查廠”步驟,就定了業者死罪。

  臺當局“食藥署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表示,昨天下午他在外有多場會議,該公文是由下屬代為決行發出。但無論如何,他都難脫交代不清,導致同仁錯發公文的責任。

  潘志寬説,錯誤公文發出1個半小時後,他陸續接獲高雄市及臺北市衛生局“為何沒查廠就要求下架?”的詢問電話,這才發現出大糗了。立刻回報長官于晚間緊急舉行澄清記者會,並同步發函撤銷前封錯誤公文。

  許銘能強調,26件待查疑似混油産品,須待今天地方衛生局回報查廠結果,交由“食藥署”邀集專家學者結合脂肪酸檢驗及圖譜比對,才能最後判定究竟是否為“黑心油”,“屆時若證實有業者因被冤枉商譽受損,所有責任‘衛福部’都將概括承受,也不排除啟動當局賠付機制。”(台灣網 高旭)

  

    臺當局“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昨晚緊急澄清,烏龍油品名單是承辦人員誤將“工廠稽查”當成是“産品下架”,造成廠商商譽受損,當局會承受。(臺媒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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