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監察部門11票通過“彈劾”南投縣長李朝卿

2013年09月10日 17:30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10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南投縣長李朝卿因涉貪遭到起訴,臺“監察院”10日以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擔任縣長期間收受賄賂等,投出11:1票數通過“彈劾”李朝卿。

  據報道,臺“監察院”1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監委”陳永祥在會中表示,“彈劾案”大致分為南投縣政府採購集體貪污案和李朝卿其他違失案;李朝卿等人利用限制性、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等方式辦理採購招標,收受回扣高達新台幣3143.5萬元,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李朝卿投資某公司股數佔33.9%,明顯超過規定上限10%。

  臺“監察院監委”以票數11:1通過“彈劾”李朝卿,南投縣政府採購集體貪污案部分,被彈劾人除了李朝卿,還有南投縣政府建設處長曾仁隆、工務處前處長黃榮德、秘書室簡任秘書張志誼、工務處土木工程科技士李中誠等人。

  據悉,李朝卿涉貪案今年3月偵結,共起訴17名官商,縣政府官員除李朝卿外,其餘因清楚供述貪污經過,檢方建請宣告緩刑。臺當局“內政部”日前已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並依相關規定停職處理。(台灣網 何建峰)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