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9月6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今日表示,臺當局“法務部部長”曾勇夫、“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為“立委”柯建銘被訴背信等罪接受關説,曾勇夫已遭臺檢方特偵組移送“監察院”,陳守煌則依臺灣法官條例移送檢察官評鑒。
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下稱臺“高檢署”)表示,特偵組日前會同、指揮相關單位偵辦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集體貪污案時,發現“立委”柯建銘涉嫌介入關説假釋案,且發現不明現款流入其賬戶,因此向臺北地方法院法官聲請對柯建銘執行通訊監察。
臺“高檢署”透露,調查中發現,“法務部長”曾勇夫、臺“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立委”柯建銘關説,繼而違規指示“高檢署”承辦檢察官林秀濤就柯建銘被訴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更一審獲判無罪一案不再上訴,致該案無罪定讞。
“高檢署”指出,依臺灣相關規定,臺當局“法務部長”可監督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卻不得就“個別檢察案件”對“檢察總長”、檢察長、主任檢察官、檢察官進行具體指揮、命令。
“高檢署”認為,曾勇夫身為“法務部長”,在接受案件關説後,竟允諾王金平為此處理,並回報“業已完成”,顯然違反相關規定,因此函送“監察院”審議違法責任。同時,臺“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在接受關説後,竟于承辦檢察官尚未收受判決書時,即以指揮監督長官身份“建議”檢察官勿提上訴,甚至建議王金平向曾勇夫提出關説要求,違規事證明確。將依相關條例,移送評鑒。
至於王金平接受柯建銘請求,向曾勇夫、陳守煌關説部分,臺“高檢署”表示,因涉及“立法院”自律問題,特偵組並不宜過度介入。(台灣網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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