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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化考量 臺灣性侵慣犯姦殺女童案死刑改無期

2013年06月27日 20:0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27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性侵慣犯林國正2011年出獄後,又在雲林縣姦殺一名葉姓女初中生。臺灣“最高法院”今天以強制性交殺人罪,改判林國政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1996年,林國正因為性侵未成年少女,被判5年8個月,4年後假釋出獄;2002年,林國正又持刀在斗六一處工業區性侵女子,被判9年;2011年2月2號刑滿出獄,1個月後又犯下姦殺案。林國正一、二審都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案件上訴三審後,臺“最高法院”做出改判。

  臺“最高法院”認為,林國政犯後坦承犯行、配合警方找出女童屍體,再加上觀護人的監察報告顯示,林國政因為過去與女性交往曾被拒絕,導致患有慢性創傷症候群,同時也有憂鬱症傾向。審酌若對林國政長期監禁、矯正,仍有教化、遷善的可能,所以才會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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