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13日消息 “通姦除罪化”議題在臺灣延燒已久,引發輿論廣泛爭議。臺當局“法務部”今年4、5月間就此進行了2輪調查,結果顯示不贊成廢除“通姦罪”(即反對“通姦除罪化”)的比率分別為82.2%及77.3%。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法務部”指出,“通姦罪”的存廢問題引發廣泛討論,是否以“刑罰”制裁婚姻外性行為,全球立法例並不相同,贊成或反對除罪者也各有論述依據;有鋻於此,“法務部”4月間委託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82.2%的民眾不贊成廢除“通姦罪”,即只有16.8%民眾贊成“通姦除罪化”。
臺“法務部”表示,調查結果經媒體披露後,部分學者及民間團體認為調查題目未提供充足資訊,使受訪者了解目前“民法”對於通姦行為的相關規定時,易於誤認為“刑法通姦罪”是維繫家庭制度的唯一方式,且未規劃“通姦除罪”配套措施,有礙對“通姦除罪”接受度的了解。
因此,臺“法務部”5月間再度委託民意調查,參考各界對於前一次民意調查題目的意見,先讓民眾了解目前“刑法”、“民法”對通姦行為相關規定,再就贊成或反對“通姦除罪”的主要理由詢問民眾接受度,並納入性別平等原則及全球修法趨勢的問題。
另外,民調中也就通姦行為民事責任可能的修正方向(包含增訂定額損害賠償以解決不容易證明損害金額的問題、增訂得請求通姦者及相姦者道歉的規定)詢問民眾對於“通姦除罪”的看法。
5月的調查結果顯示,有77.3%民眾不贊成廢除“通姦罪”,即使在“民法”修正而有配套措施的情形下,仍有將近7成民眾反對廢除“通姦罪”。
報道指出,臺當局“法務部”表示,為廣納社會各界意見,以作為是否“修法”的決策參考,將再舉辦公聽會,廣納意見,尋求共識。(台灣網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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