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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家屬嫌判罰葉冠亨太輕 難彌補痛失至親的遺憾

2012年11月09日 22:1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1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富家青年葉冠亨涉酒駕致人于死案一審判6年,死者家屬今天都嫌判的太輕,難以彌補痛失至親的遺憾,並希望全案速審速決。

  葉冠亨4月25日涉嫌酒後駕車載友人陳岡逸在高雄市區超速撞到垃圾車,再撞擊晨起運動的李姓婦人,造成李婦及陳岡逸死亡,李婦丈夫隨後也疑因傷心猝死,留下8歲的許姓孤女。葉冠亨遭檢方起訴求處7年徒刑,一審判6年。

  陳岡逸父親陳大儒説,葉冠亨一審雖可算是重判,但對他而言卻“永遠不夠重”,希望全案能速審速決,儘快定讞,讓葉冠亨早日坐牢,接受法律制裁。陳大儒説,他尚未與葉家和解。是否提起上訴,還要跟律師研究一下。他並對現行酒駕肇事刑責太輕,大表無奈。

  照顧許姓孤女的姑姑則説,法律無論判葉冠亨幾千年,賠償再多的錢,也難以彌補家屬對失去至親的遺憾與傷痛,也換不回侄女的父母。她又説,探討現行酒駕刑責法律公平與否,對她無異是“傷口撒鹽巴”,總是再度勾起弟弟一家的慘劇,令她難以平復。她指出,值得欣慰的是,侄女經此車禍打擊仍很堅強,成績也始終保持名列前茅。侄女在她與親屬輪流照顧下,也很懂事,不會怨天尤人。(台灣網 周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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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周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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