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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街26刀刺死女友 臺一男子判賠622萬(圖)

2011年11月16日 08:01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潘男不甘林姓女友情人節前提分手,當街刺26刀奪命。圖片來自臺媒

潘男不甘林姓女友(小圖左)情人節前提分手,當街刺26刀奪命。圖片來自臺媒

  台灣網11月16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去年,新北市一潘姓男子不滿林姓女友在七夕情人節當天提議分手且避不見面,竟先到警局提告逼迫女方出面,再當街持刀狂刺林女26刀致死。今年8月,臺北士林地院依殺人罪判潘男15年徒刑,林女父母並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法官昨判決這名恐怖情人須賠償622萬(新台幣,下同)余元。

  報道稱,潘男曾在臉書上自稱把妹無往不利,是個“千人斬”(高手)。去年8月25日,他因不滿林女選在情人節前夕要求分手,挽回不成竟以林女侵佔其隱形眼鏡、生理食鹽水等物為由報警,林女前往派出所説明時,潘男則騎助力車在警局前堵人。

  雙方在新北市汐止忠孝東路旁爆發口角後,潘男竟拿出利刃,當街狂刺林女26刀致死,還對著目擊者怒吼:“誰靠近我就殺誰!”檢警驗屍時,發現潘男幾乎刀刀刺穿林女身體,顯見當時下手之兇狠,將他求處死刑。 

  潘男犯案後曾試圖與林女家屬和解,但礙于經濟能力無法完成,法官因此認為他與一般無故或貪財草率殺人者不同,仍有重新教化的可能,依殺人罪酌減輕判15年,褫奪公權10年;但檢方無法接受判決已上訴。 

  據臺媒了解,去年過世時年僅19歲的林女,是父母各自再婚後的獨生女,林女遇害後父母兩人哀痛欲絕,因此依島內民眾平均壽命及消費支出,各向潘男(24歲、在押)求償246萬及376萬元的精神慰撫金與喪葬費等。開庭時,潘男對自己犯行相當坦然,對求償金額沒有任何異議地説:“我都同意。”法官於是全額判準。(台灣網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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