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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費案陳水扁夫婦獲無罪 臺檢方不服將提起上訴

2011年08月26日 16:23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26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陳水扁涉公務機要費案貪污更審大逆轉,合議庭上午判決陳水扁、吳淑珍貪污部分無罪,只論其偽造文書罪;臺特偵組表示,公務費案從一審無期徒刑到二審20年徒刑再到更審時變為無罪,“判決落差太大”,將在收受判決後提起上訴。(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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