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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狼性侵幼童被輕判 數十位臺灣藝人呼籲嚴懲法官

2010年09月07日 07:3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9月7日消息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法官輕判性侵女童事件,臺灣演藝圈也同聲回應批評判決。臺藝人大S上網發難説:“色魔、法官都該被判重型(刑)!可惡!!”好友小豬(羅志祥)也説氣到想罵髒話,蔡依林、梁靜茹、蔡康永等數十位名人則相繼表示贊同大S的説法。

  大S説,“一個3歲、一個6歲的小女孩被色魔性侵,臺灣法官因‘無明確違反當事者意願’而輕判2色魔!小孩子在遇到無力反抗的傷害時,大多嚇傻了,怎可能在那種情況下還能反制色魔?這2法官的判決,之於色魔對被害者的傷害,有過之無不及!!色魔、法官都該被判重型(刑)!可惡!!”

  小豬直説:“當我得知這兩位變態被判輕刑的時候,我真想罵髒話!法官這樣的判法只會讓他們(受害人)家庭二度傷害,什麼叫做無法證明違反意願?嬰兒在肚子餓都會大哭了,更何況是3歲跟6歲小孩!我想問法官,如果這事發生在你家,你聽到這樣的判刑,做何感想?”

  藝人吳佩慈則説:“臺灣‘高等法院’要儘快發回更審,更應嚴懲無良法官!樣的判決傷害了天下所有父母的心。”(台灣網  孫金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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