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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買豪宅洗錢 陳水扁拉李登輝護身

2010年06月28日 23:15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6月2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夫婦被控在二次金改案中以寶徠豪宅洗錢。陳水扁今天出庭辯稱,李登輝卸任後,也透過妙天禪師以先租後購方式買翠山莊豪宅,李沒事他卻有事是差別待遇。

  臺檢方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偵結二次金改和陳水扁家洗錢案,起訴陳水扁、吳淑珍及多名臺灣企業高層。臺灣高興昌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呂泰榮、監察人呂和霖,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被檢方認定參與陳水扁家購買寶徠豪宅洗錢,均被起訴。

  臺北地方法院下午傳喚相關人員出庭,陳水扁指出,任內原本期待卸任後回臺北市民生東路老宅,但因民生寓所被人丟汽油彈,基於安全理由,才決定到高雄市買房子。在交屋前的空檔,吳淑珍告訴他先租用寶徠的房子,為期1年,月租16萬元新台幣,因此他一直以為寶徠是租的。

  陳水扁説,李登輝卸任後所居住的翠山莊豪宅,先前也是以妙天禪師的名義購買,再由臺當局支付妙天禪師租金,直到藍營“立委”修改相關條例後,李登輝才把翠山莊買回。相較李登輝的待遇,陳水扁家因購買寶徠豪宅遭起訴,陳水扁不滿地表示:“別人都有那樣的命,對我陳水扁就是差別待遇。”

  吳淑珍指出,陳幸妤當時一直準備赴美唸書,還打算把小孩帶到美國居住,而女婿趙建銘認為寶徠的租金太貴,要求陳幸妤到臺灣南部定居,兩夫妻意見不合,她與陳水扁介入調解。吳淑珍表示,基於母親立場,她不可能讓兒子陳致中及陳幸妤知道寶徠是她買的,“要不然陳幸妤住一層樓,而陳致中跟父母同住,陳致中會很不爽”。

  審判長周佔春庭末諭知,下次庭訊將於7月14日上午9時30分召開,傳訊前陳水扁辦公室專員陳鎮慧出庭作證。(台灣網 陳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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