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等法院”審理陳水扁家庭偽證案,今天傳訊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出庭,4人于庭中仍向合議庭請求免刑與緩刑,全案訂於2月3日宣判。
吳淑珍因另教唆扁家友人羅勝順、羅施麗雲等人作偽證,為臺灣“高院”目前審理偽證案的接續犯,遭檢方于本月5日依教唆偽證罪將吳淑珍並案移送“高院”審理。
吳淑珍于庭中對教唆羅勝順與羅施麗雲作偽證的並案部分認罪,律師林志忠並主張,羅施麗雲是自行教唆羅勝順作偽證,並非因吳淑珍指示,認為吳淑珍不構成教唆。
吳淑珍等人于庭中仍主張原審量刑過重,律師團並再次舉出臺北地方法院近2年關於偽證案以及基於親情作偽證的判例,認為原審對吳淑珍等人判刑過重,請求“高院”合議庭給予減刑並宣告緩刑。陳致中則向合議庭請求免刑,或減刑後宣告緩刑。
吳淑珍在庭中表示,因為自己不是念法律,不知道可以拒絕證言。她説,學法律的陳致中曾暗示她可以不要到特偵組作證,但她怕檢方對她印象不好,因此要求他們作偽證,她並再次請求合議庭給予子女等人緩刑。
陳致中與趙建銘均主張自己基於親情因素作偽證。陳致中説,吳淑珍在他小學一年級發生車禍半身不遂,20幾年來飽受病痛,仍將他養育長大,母子間的感情比一般人深厚,他才會在親情的壓力下按照吳淑珍的要求作出對她有利的偽證。
由於陳幸妤與陳致中在查黑中心作2次偽證,只有第1次有具結,檢辯雙方對於第1次具結效力是否及于第2次,以及2人作偽證的次數,均有不同見解。
吳淑珍等人因于第一次準備程式庭即全數認罪並對於原審證據能力不爭執,合議庭在確認證據資料與事實陳述,並聽完檢辯雙方意見後,諭知全案將於2月3日宣判。(高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