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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眼睜睜看她死” 高雄男子鐵鏈弒祖母(組圖)

2009年12月03日 10:1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田嫌就讀6年級的堂弟回家,田嫌拒開門,要他去玩1小時再回家。圖片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和奶奶玩可怕“遊戲”

  10鐘後,同住的12歲堂弟放學返家,兇嫌不讓堂弟進門,並對堂弟説:“我正和奶奶玩可怕的遊戲,你一個小時後再回來。”男童再度返家,聽到祖母哀號,認為情況不對,直奔楠梓區的姑姑家求援。

  姑姑立刻報案並會同警察趕回娘家,警員撞門後逮捕站在一旁的兇嫌,但老婦因顱內出血並多重器官衰竭,昨淩晨不治。

  遭孽孫毆打致死的祖母,今年6月聲請到“家暴令”,昨天家屬質疑“保護令”根本沒有用。左營分局調查,死者今年5月遭孫子施暴推倒,造成左腿骨折,經聲請“家暴令”後,高雄地方法院于6月底核發。10月2日田男又連打祖母4個耳光,因違反“家暴令”,警方當天即以現行犯逮捕移送地檢署偵辦,田男拒到庭,當月26日遭通緝,隔天即被警方逮捕,卻未被羈押。

  “家暴令”未能防憾事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俊力昨指出,當時祖母表示要原諒孫子,檢察官只好斥責田男不得再對祖母施暴,因考慮田家沒錢交保,最後將他飭回。高雄市社會局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葉玉如表示,兇嫌多次對祖母施暴,但祖母卻一直説要原諒他,最後在社工苦勸下才聲請家暴保護。

  律師林夙慧指出,兇嫌田男打死祖母涉“刑法”殺人罪中“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若當時嫌犯用鐵鏈打傷祖母,卻見死不救,致祖母傷重不治,也可能涉及“使直系血親尊親屬受重傷致死”罪,可處無期徒刑,並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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