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范麗青: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將會使兩岸共同受益

2009年10月28日 11:0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28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言人范麗青今天在此間指出,兩岸學術機構各自公佈的研究結果均已表明,兩岸商簽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將會使雙方共同受益,並且任何一方的受益並不會導致另一方的損失。

  國臺辦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有記者稱臺灣有人説兩岸有關研究報告顯示一旦簽署“ECFA”,大陸方面的收益將會是臺灣的4倍,臺灣會得不償失。范麗青對此説法作上述表示。

  范麗青同時指出,對這一説法很難理解。研究的結論應該是建立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的,這個問題當然是可以討論的,但是最好不要説外行話。 (雲鵬)

 

瀏覽更多臺灣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