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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少女安慰姐姐分手男友遭強姦

2009年10月22日 08:38 來源: 字號:       轉發 打印

  中國臺灣網10月22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中一名21歲吳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深夜打電話向女友17歲的妹妹訴苦,邀她聊天,少女為了安慰他赴約,反入虎口遭吳男強姦,事後吳男威脅對其家人不利邀少女外出,少女心善想帶吳男到教會感化他,卻再度遭吳強姦,昨臺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將吳男判刑4年半。

  法官審理發現,少女很單純,認為吳男是舊識,沒有防備心,被強姦後又遭恐嚇,擔心家人安危不敢告訴家人,後來向男友哭訴,男友告訴少女家人,母親才帶著她報案。而吳男有輕度智能不足,坦承知道強姦犯法,也知道自己錯了,但辯稱:“一時性衝動,才會強暴少女,並不是為了報復少女的姐姐。”

  去年8月,吳男與女友分手心情不好,因與女友的妹妹多次見面也熟識,淩晨零時許打電話給女友的妹妹,希望她到住處陪他聊天,少女天真的想安慰吳男,沒有告訴姐姐就赴約,一直陪吳男聊到淩晨2、3時,不斷安撫他。

  沒想到,吳男突然露出猙獰面目,撲倒少女強壓在她身上,少女用力扭動身體抵抗,吳男先伸手撫摸少女下體,嚇稱:“不可以說出去,不然你家人出去就要小心一點,不要讓我遇到。”少女嚇得不敢再抵抗,任由被強脫褲子強姦得逞。

  事後,吳男多次邀約少女外出,都被拒絕,直到今年4月間,吳男又邀少女陪他到成功嶺會客,少女不願,吳男打電話嚇稱:“我在你家樓下,你若不答應,你家第一個出門的人就會完蛋。”少女擔心家人不測,只好下樓陪吳男到成功嶺。

  結束成功嶺行程後,本身是基督教徒的少女,想帶吳男到教會,希望用教會的力量感化他。沒想到,吳男答應少女並見有機可乘,堅持要返回住處沐浴,少女不敢爭執,只好一同前往。吳男沐浴後,馬上把少女撲倒在床,強行親吻強姦,還咬傷少女嘴唇,嚇稱:“如果講出去,就會家破人亡。”少女一再抗拒,吳男頗覺無趣才停止。

  法院依據吳男的陸軍停役證明,他的智商只有65(一般人正常智商90以上),認定他克制力雖較一般人低,但未影響法律事務判斷。少女也證稱,不曾覺得吳男的精神或智力有異于常人的地方。法院最後考慮他坦承犯行,依觸犯強制罪、兩個強制性交罪,共判有期徒刑4年半。(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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