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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規定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赴臺念高中職須考試

2009年10月15日 21:1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15日消息 大陸配偶前婚生子女赴臺讀高中,到底給不給優惠?臺當局“教育部”今天強調,大陸配偶子女升學絕無優待,也沒有加分,如果是要讀高中職,就要參加初中基本學力測驗或是轉學考試。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立法院”6月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放寬大陸配偶在臺權利各項條文,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臺當局“行政院”于修正案通過後兩個月內,基於人道及兒童少年最佳利益考慮,對大陸配偶前婚姻的未成年子女赴臺探親居留及定居問題,研議修改許可辦法。

  依附帶決議,臺當局“內政部”修改“大陸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使得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的臺灣地區人民配偶的未成年親生子女,可以赴臺探親。

  臺當局“教育部”大陸小組執秘周以順表示,依人道考慮,讓赴臺依親的大陸配偶子女,準用“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赴臺就學辦法”,要向地方政府申請,初中小學申請之後即可入學,若要升高一,就要參加初中基測,如果是升高二以上,就要參加轉學考試。

  周以順表示,申請之後,地方政府會輔導至各學校參加考試;若要進入明星學校,考試流程與臺灣學生一模一樣,沒有優待。之後臺灣學生升學方式改變,大陸配偶子女也跟著改變。

  周以順説,大陸配偶子女進入公立高中職,要填5個志願,並且附大陸就讀的成績單,如果所填志願是前面志願,例如建國中學,成績又很差,地方政府會輔導多填志願,否則浪費時間。

  周以順表示,目前大陸配偶子女就讀臺灣學校的初中小學有10位,高中職有1位。(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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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高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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