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女子為隱婚外情殘殺4月幼子 一審被判15年

2009年10月14日 18:04 來源:台灣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0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縣板橋簡姓女子手刃親子,刺殺4月大男嬰51刀致死,手段兇殘引起社會震驚,全案經板橋地方法院審結,下午一審宣判,簡女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刑期執行完畢後,仍將監護3年。

  今年6月25日,有憂鬱症病史的臺北縣板橋市簡姓婦人,狂砍51刀殺害4個月大的兒子命案,檢方經調查發現簡婦殺嬰並非産後憂鬱,而是擔心丈夫發現孩子可能是外遇對象的,因“不知如何處理”才砍死兒子。然而本案經血緣鑒定,確認遭害男嬰是簡婦與丈夫所生,檢方感嘆“男嬰是枉死的。”(高大林)

  相關新聞:臺母親殘殺親子案破獲 動機竟為怕婚外情曝光(圖)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