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美法院判決王永慶海外遺産須公開 結果利於王文洋

2009年09月02日 23:1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美法院判決王永慶海外遺産須公開。圖片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台灣網9月2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晚間來自美國的最新消息,王文洋跨海爭奪遺産案,承審的新澤西州法院晚間作出判決,這個判決結果顯然對王文洋相當有利。

  報道稱,法院的這項判決有兩個重點,第一,氶審的法官提起王永慶元配王月蘭為指定訴訟監護人遭到駁回,也就是説法官認定王文洋己經足夠代表王月蘭並保護她的權益。

  第二個重點是,法官裁決台塑高層必需配合提供相關遺産文件,也就是王永慶的財産必須公開化,讓台塑集團在新澤西州的産業調查可以公開進行。

  法官的這項判決,明顯對王文洋爭取遺産相當有利,王文洋晚間特別發出新聞稿,表示對判決結果相當滿意。(羅煜明)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