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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慶遺産官司激辯2個半小時 王文洋首回贏了(圖)

2009年08月14日 16:4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王文洋出庭 呂安妮相隨、保鏢貼身。圖片來源:臺灣TVBS電視臺

  台灣網8月14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海外逾2600億台幣(逾80億美元)遺産官司,美國新澤西州高等法院當地時間13日首度開庭,經王文洋、王瑞華、王文祥、美國台塑四方律師全程約2個半小時論辯,主審法官柯波斯基初步裁決,駁回王瑞華要求撤銷王文洋所提訟案。

  報道稱,王瑞華律師尼赫隨即發佈聲明指出,王瑞華認為有充分證據顯示,新澤西州法院對這宗父親遺産官司沒有司法管轄權,因此在今天法院授權“查明”(discovery)王永慶在美遺産結束後,將再度提出要求撤銷這件官司。

  今天法官最實質的裁決,為初步駁回王瑞華要求撤銷這宗官司,使官司得以“繼續下去”,但王瑞華不服,表明將再度要求撤案。今天開庭主要觸及4議題:

  一,為王永慶元配王月蘭任命一名專案監護人(Guardian Ad Litem),以保護她在此案權益。此議由王文洋提出,王瑞華認無必要。法官要求王瑞華提出書面反對意見,下週五 (21日)裁定。據與會律師判斷,法官應會同意任命。

  二,王瑞華要求撤銷這宗官司(如前述)。法官初步裁決駁回王瑞華要求,但讓王瑞華提出書面反對理由,也定下週五裁定。在場律師判斷,除非意外逆轉,法官應會駁回王瑞華,官司繼續打下去。

  三,法院對此案是否有司法管轄權問題。此議題與前一議題(撤銷全案)息息相連。王文洋、王文祥認為有管轄權,王瑞華否定;法官要求各造進一步提呈事實,亦即進入“事實審”,法官再據事實陳述裁決。

  四,為確認是否有管轄權,法院授權“查明”王永慶在美資産,包括與美國台塑關係。但美台塑要求,為保護公司機密法官只應給予“有限”查明權。

  王瑞華委託律師尼赫立即發佈聲明,“樂見”法官未給予王文洋、王文祥遺産管理人資格,也只給予“有限”查明權。王瑞華重申,王永慶在新澤西州過世時,未在當地留下資産,新澤西州法院對此案無管轄權;她父親是臺灣居民,正依臺灣“法令”處理父親遺産事務,包括5月13日向臺灣有關官方申報遺産;王瑞華強調,所有有關父親遺産事務,應在臺灣法院依臺灣“法律”審理。

  今天開審甚受各界矚目,聽審庭中坐滿約40人,多是律師群及媒體。上午11時開庭,至12時半休庭,下午1時40分再開庭,約下午2時15分結束。王永慶二房長子王文洋親自出庭,陪同在旁是他知己呂安妮。二房次子王文祥、三房長女王瑞華等委託律師代表出席。(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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