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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察官哭泣論告陳水扁:“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

2009年07月28日 23:3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今天在法庭上對陳水扁被控貪污案論告時,提及30年前與陳水扁一起為臺灣推動民主的過往,以及陳水扁今天涉及貪腐時,多次落淚。

  報道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涉及“公務機要費案”、“竹科龍潭購地案”、“洗錢案”,以及特偵組追加起訴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與前臺北101董事長陳敏熏的給款案,今天提訊陳水扁進行言詞辯論。

  林勤綱論告時表示,他很樂於與陳水扁心靈對話,並對陳水扁的證詞做出響應,話説到此林勤綱已經哽咽落淚。林勤綱説,當前臺灣社會上很多人沒有走過威權時期,因此很難真正理解這一段歷史。他表示,30年前與陳水扁一起為臺灣的異議運動打拼,當時陳水扁已經是有成功事業的律師,大可不必蹚這個渾水,對自己與家人都是犧牲,如果為了要改革體制而進入體制,都會影響改革者自身靈魂的純潔度,這比對身體的傷害還可怕。

  林勤綱表示,他與許多當年一起奮鬥的朋友接觸,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都從陳水扁身上看到過憂慮,更憂慮陳水扁身邊有許多舊勢力的機會主義分子。他説,改革者如果迷戀既得利益,受誘惑而迷失理想,雖然很容易但也很殘忍。林勤綱説,“沿革”不能作為停止改革或反改革的藉口,陋習也不應當加以正當化,並成為錯誤傳統的理由。不過,他也説對於因為沿革與陋習而犯錯的人,難道不應考慮他是否欠缺犯罪故意嗎?他指出,臺北地檢署無法回避陳水扁在本案中有“違法”犯意的事實。林勤綱表示,他無法隱匿陳水扁對於“洗錢案”知情,也無法隱藏吳淑珍説海外匯款是要自己所用的事實。

  林勤綱提醒陳水扁,過去兩人一起抗爭反對公庫通黨庫、公産通家産的醜陋現象,他認為陳水扁如果忘了原先認知的尺度,為什麼在案發後還要虛構南線項目、召集幕僚討論責任分攤,並將案件卷證核定為機密。他問陳水扁,“如果你坦蕩蕩,何致於此?”林勤綱也反駁外界辦綠不辦藍的説法,並舉陳水扁曾經表示,不惜動搖臺灣老本也要辦到底的“拉法葉案”為例,表示貪腐不只應不惜動搖臺灣老本來辦到底,貪腐本身就會蛀蝕臺灣老本。如果辦藍也辦綠的理想有待努力,臺北地檢署願受督責。

  林勤綱問陳水扁,如果腐敗是個必經的歷史錯誤,難道要以本案來作為肯定腐敗、容忍腐敗,使貪腐從此合理化的大門?林勤綱強調,任何一個人不管為了自己認為多“高尚”的政治動機,都沒有理由去做出侵犯他人、侵犯“法律”的行為。他勸誡陳水扁,只要立即勇於面對自己所做的錯誤,那麼所有的過錯都可以被矯正。

  林勤綱還提及陳水扁的書“臺灣十字架”並對陳水扁説,“親愛的朋友,請原諒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以彰顯那些你曾經用你一生去樹立起來的美好價值”。他最後表示,法律的公正都不會轉彎,將來的臺灣政治領袖都應當因此體認到“法律”的尊嚴。林勤綱全程邊哭邊説了一個多小時。(羅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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