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吳淑珍陳鎮慧對質 吳推説未細看陳給的賬目

2009年03月17日 16:06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1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吳淑珍今天出庭表示,公務費機要費都是由陳鎮慧保管,但有時陳鎮慧錢放不下,會拿一部分錢請她代管,雖然陳鎮慧每月會拿公務費的帳目給她,但她均未細看。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四大案,下午傳訊吳淑珍及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對質,厘清吳淑珍是否知情公務費核銷及有無貪污犯意;順序是先由陳鎮慧律師林達傑詰問吳淑珍,再由吳淑珍的律師團詰問陳鎮慧。

  吳淑珍答覆林達傑詰問時指出,在公務費案爆發前,她根本不知道公務費有機密與非機密費之分,只知道都是臺灣地區領導人可以用的錢;公務費機密費領出後,都是由陳鎮慧保管,但有時陳鎮慧説她的保險箱放不下,才會拿一部分錢到“官邸”的保險箱寄放。

  她表示,家中私款向來是由她來管理,但“官邸”內的保險箱有上、下兩層,公務費都放在上層,下層是私款與自己的珠寶,不會弄混。有時她會拿錢給陳鎮慧,但一定都是陳水扁辦公室因公需要時,她才拿給對方,供陳水扁因公使用。

  吳淑珍説,自己沒有記帳習慣,“官邸”與公務費帳目都是陳鎮慧在管,陳鎮慧每月會拿包括基金會、公務費等公帳帳目給她看,“但我都看一看就放抽屜,我不喜歡管這麼瑣碎的東西”,當陳鎮慧拿下個月帳目來時,她就把上月的資料扔掉。(易木)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