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吳淑珍今天出庭表示,公務費機要費都是由陳鎮慧保管,但有時陳鎮慧錢放不下,會拿一部分錢請她代管,雖然陳鎮慧每月會拿公務費的帳目給她,但她均未細看。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扁家四大案,下午傳訊吳淑珍及前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對質,厘清吳淑珍是否知情公務費核銷及有無貪污犯意;順序是先由陳鎮慧律師林達傑詰問吳淑珍,再由吳淑珍的律師團詰問陳鎮慧。
吳淑珍答覆林達傑詰問時指出,在公務費案爆發前,她根本不知道公務費有機密與非機密費之分,只知道都是臺灣地區領導人可以用的錢;公務費機密費領出後,都是由陳鎮慧保管,但有時陳鎮慧説她的保險箱放不下,才會拿一部分錢到“官邸”的保險箱寄放。
她表示,家中私款向來是由她來管理,但“官邸”內的保險箱有上、下兩層,公務費都放在上層,下層是私款與自己的珠寶,不會弄混。有時她會拿錢給陳鎮慧,但一定都是陳水扁辦公室因公需要時,她才拿給對方,供陳水扁因公使用。
吳淑珍説,自己沒有記帳習慣,“官邸”與公務費帳目都是陳鎮慧在管,陳鎮慧每月會拿包括基金會、公務費等公帳帳目給她看,“但我都看一看就放抽屜,我不喜歡管這麼瑣碎的東西”,當陳鎮慧拿下個月帳目來時,她就把上月的資料扔掉。(易木)
[ 責任編輯:楊雲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