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17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原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原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今天在臺北地方法院出庭時,聲請詰問原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等12名證人;合議庭諭知馬永成、林德訓涉案部分4月8日進入實質審理,當天詰問陳鎮慧。
報道稱,臺北地方法院審理陳水扁家弊案,今天上午傳訊馬永成、林德訓進行最後一次準備程式,檢辯雙方除就部分證據的證據能力表示意見外,也確認詰問名單。
原先辯方要求傳訊李登輝辦公室主任蘇志誠等13名證人出庭,認為蘇志誠過去在檢方調查時曾證稱,“公務機要費”“領出即核銷”,蘇志誠的説法對被告有利。但檢方則認為蘇志誠已具結的證詞就是證據之一,不需再傳喚蘇志誠。後來辯方表示同意,最後合議庭決定不傳喚蘇志誠。
此外,辯方律師也提出要求傳喚原陳水扁辦公室出納陳鎮慧和原陳水扁辦公室會計處官員等12名證人,證明馬永成、林德訓兩人並未構成貪污。
在傳訊證人順序上,檢辯雙方一度有爭執。辯方要求應讓其他證人陳述完後,最後再傳訊陳鎮慧,避免陳鎮慧做出主觀判斷,和其他證人不一致。但檢方則不同意,檢方特偵組檢察官林嚞慧指出,如果安排陳鎮慧最後作證,只是讓被告、證人的説辭趨於一致,有“污染記憶”的可能。
最後合議庭評議,採納檢方建議,將陳鎮慧列為第一波證人,並定於4月8日上午9時30分開庭詰問。(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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