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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質疑鄭文龍違規擔任陳水扁委任律師

2009年03月17日 06:5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3月17日消息 據臺“中國時報”報道,陳水扁家弊案今日起將連續三天開庭。而就在開庭前,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被臺檢方質疑在拉法葉艦弊案中,違反委任人康世淳的訴訟權益,未依規定在開庭10天前解除委任關係。同時在扁案中則有利益衝突,屬於違規擔任陳水扁的委任律師。

  據臺媒報道,扁家弊案今日上午在臺北地方法院繼續開庭,將傳訊馬永成、林德訓,下午則以證人身份傳喚吳淑珍、陳鎮慧。明日將提訊在押的陳水扁進行庭訊。後天下午則將以證人身份傳喚馬永成、林德訓進行交互詰問。

  有臺媒分析,臺檢方檢察官在扁家弊案再度開庭前,質疑鄭文龍和陳水扁的委任關係違反規定,等同對扁家弊案投出一記“變化球”,將成為扁家弊案另一個受矚目的焦點。

  鄭文龍目前同時擔任陳水扁和拉法葉艦弊案被告康世淳的委任律師。日前鄭文龍向臺北地方法院遞狀表示由於事務繁忙,已經康世淳同意與其解除委任。臺檢方檢察官認為,依臺灣相關規定,律師受委任後如要終止契約,須在審理開庭前10日通知委託人,鄭文龍未在開庭前10天告知康世淳,解除委任的過程顯然不合規定。

  另外,拉法葉艦案的臺檢方公訴檢察官林達,恰巧也是扁家弊案的出庭檢察官。他認為陳水扁在臺灣地區領導人任內曾一再宣誓,不惜一切代價也要辦拉法葉艦案。陳水扁更曾在扁家弊案的審理中,強調拉法葉艦案是貪瀆弊案,且是由他舉發的。臺檢方檢察官由此認為陳水扁和康世淳的關係,就是“利益相對”有利益衝突的情況,因此鄭文龍擔任陳水扁的委任律師已經違反臺灣相關規定。(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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