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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查“二次金改” 今傳喚多名扁當局金融高官

2009年02月27日 10:3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2月27日消息 據臺“中央社”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偵辦臺灣企業向扁家匯款案,今天上午以證人身份傳喚包括原陳水扁當局“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原陳水扁當局“金管會委員”林忠正在內的原扁當局金融主管官員到案,了解陳水扁任內“二次金改”的執行狀況。

  據臺媒報道,為加快辦案速度,臺檢方特偵組近期內將密集傳訊曾交付款項給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的臺灣金控公司或企業高層,追查企業匯款是否有對價關係,並希望在4月間全案偵結。

  臺檢方特偵組辦案人員指出,政府于2005年間所推動的“二次金改”分層決策、執行,由陳水扁辦公室經濟顧問小組做出抽象決策,再由臺灣行政主管部門五人小組將經濟顧問小組的抽象決策具體化並加速落實,最後交由臺當局“公股管理小組”及“金管會”負責推動。

  為調查“二次金改”的決策、執行過程,臺檢方特偵組日前已先後傳喚曾擔任臺當局“行政院五人小組”的原陳水扁當局“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原陳水扁當局“經建會主委”胡勝正、原陳水扁當局“國安會諮詢委員”陳永誠、原陳水扁當局“財政部長”林全及臺灣“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厘清相關決策過程。

  據臺媒報道,臺檢方檢察官上周起陸續傳喚原陳水扁當局“國庫署長”劉燈城等官員,追查當時臺當局公股銀行的釋股情況,包括彰化銀行辦理私募發行特別股案、臺灣兆豐金控2006年度董事會改選案、臺灣“中華開發金控”2007年度董事會改選及臺灣“華南金控”2007年度董事會改選案等具有爭議的個案。

  臺檢方辦案人員表示,臺灣行政主管部門去年出爐的“二次金改檢討報告”中,提到當時對臺灣金融機構並購進行監管的積極度不足,其中臺灣金控公司轉投資案件應屬重要申請案,但當時卻採取自動核準制度。臺檢方特偵組認為有必要對此進行了解,昨天起陸續傳喚負責臺灣金融監理的臺當局“金管會”官員説明。(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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