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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兩岸30年的人與事”作品徵集啟事

2008年11月28日 19:0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講述兩岸30年的人與事”作品徵集啟事

——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

  30年前,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鄭重宣佈了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和有關政策。這篇力陳民族大義,傾訴同胞衷情、推動和平統一的文告衝破阻隔同胞的藩籬,熄滅響徹廈金的炮火,跨越海峽,為兩岸同胞送出了一縷撥雲見日的福音。

  30年來,兩岸逐步從對立走向對話,交流不斷加深、合作愈發密切、往來更加便捷,“三通”的夢想基本化為現實,兩岸同胞攜手譜寫了輝煌的歷史。

  為紀念全國人大常委會《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週年這一重大事件,本網將聯合國務院臺辦新聞局共同舉辦“講述兩岸30年的人與事”作品徵集活動。通過講述兩岸同胞間的動人故事,總結30年來兩岸關係發展取得的成果和經驗,宣傳中央對臺方針政策,特別是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新主張,鼓舞兩岸同胞、海外僑胞為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共同奮鬥。

  那灣淺淺的海峽,牽係著整個中華民族的命運,連接著兩岸同胞的心願。讓我們,對這坎坷而光輝的三十年,兩岸同胞和全體華人同呼吸、共命運的三十年,説出心裏的故事,記錄感人而輝煌的時刻!

  一、 活動組織

  主辦單位:國務院臺辦新聞局 台灣網

  二、作品徵集對象

  面向大陸、臺灣、港澳及海外所有見證、參與、關注兩岸關係發展變化的人士。

  三、作品要求

  1、 作品形式

  文字、攝影、DV、FLASH

  2、 作品內容

  講述《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年以來,兩岸交流中的感人瞬間和動人故事,反映兩岸關係30年發展進程和時代變遷。

  3、 具體要求

  文字作品:體裁、字數不限,要求真摯感人,意義深刻。嚴禁抄襲、虛構,文責自負。

  圖片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單幅、組照不限。可以經過適當處理來調整顯示效果,但是必須保持攝影類作品的基本性質,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實性的操作。

  DV作品:內容反應主題,格式不限。

  FLASH作品:內容反應主題,須嚴格保證所提交的作品係原創而非複製或抄襲他人作品,應擁有作品的完整版權。如發生任何可能對第三方版權的侵犯,主辦方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投稿時間:2008年12月1日----2009年1月15日。

  四、投稿方式

  1、登陸台灣網http://www.taiwan.cn作品徵集平臺上傳作品。

  2、發送E-mail至cntw@taiwan.cn。

  3、傳真至010-83516392,註明“徵文”。

  4、參賽作品註明作者姓名、單位、聯繫地址、聯繫電話、Email和身份證號碼。

  五、評選方法

  成立專門評審委員會,對參賽作品進行評選。

  六、獎項設置

  設個人一等獎3名、二等獎6名、三等獎10名、優秀獎50名;設組織獎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10名,並頒發證書和獎金。

  台灣網

  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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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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