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本網快訊  >   正文

臺灣大學生不滿系主任拒寫推薦信 三度縱火校園(圖)

2008年02月26日 19:5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來源:臺灣TVBS 

  台灣網2月26日消息 據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去年12月,臺灣玄奘大學一名大四學生,趁深夜3度縱火校園,第3次犯案時,被警衛發現當場逮住,嫌犯稱因為不滿系主任拒絕幫他寫報考研究所的推薦函,才會縱火泄憤,這名大四學生已經被臺檢方依公共危險、毀損罪嫌起訴。

  報道稱,去年先是玄奘大學某係辦公室被人縱火,不久後連學校餐廳也被縱火,嫌犯第3次犯案時當場被逮。玄奘大學主任秘書曾國修説:“嫌犯犯案後逃跑,警衛趕緊追上去,當場把嫌犯壓制,當時還不知道嫌犯是不是本校學生。”

  縱火的23歲學生,聲稱因為對王姓系主任不幫他寫報考研究所推薦函,耿耿於懷,一氣之下竟然深夜潛入係辦公室,點燃報紙引火燒燬佈告欄,再到餐飲部以同樣方式縱火,隔天嫌犯氣還未消,又跑到係辦縱火,驚動火警警報器當場被逮。曾國修表示:“這位同學在學校成績大約中等,是不是有向系主任請求寫推薦函,學校方面不是很清楚。”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麗瑩説:“嫌犯有燒燬東西,但是燒跟建築物無關的物品,所以不算很嚴重的放火行為,希望給他一個機會。”目前該縱火嫌犯,已經被檢方依公共危險,毀損罪嫌起訴。(高大林)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