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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選委會:選後認定有效或無效是無稽之談

2007年12月18日 19:52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中選會主委”張政雄今天重申,地方選委會如果堅持明年“大選”採兩階段投票,恐涉“刑法”將論處;選舉有效、無效由“中選會”在選後一週內認定。臺北縣選委會主委鄧民治説,臺北縣仍依合議制決議的兩階段辦理選務,他並認為,選舉後才認定有效、無效的爭議,根本是無稽之談。

  鄧民治晚間受訪表示,臺北縣秉持“依法”行政的精神,投開票所的設置權責本來就屬地方選委會,“中選會”説這樣違法,並涉及選舉有效、無效爭議,“請拿出法律的依據”。

  鄧民治説,“中選會”這樣做,“是否要看開票結果才決定選舉是有效或無效”,地方依照妥適性與適法性嚴謹“依法”辦選務,希望“中選會”也要“依法”行政,不要囫圇吞棗。

  報道稱,臺北縣有2254個投開票所,3萬名選務人員,“中選會主委”張正雄的發言,是否會造成地方選務人員的寒蟬效應?鄧民治表示,大家盡心盡力、夙夜匪懈,還遭受如此壓力,令人不忍心。

  至於張政雄説的所謂“煽惑他人違背命令或抗拒合法命令”,主要是指地方選委會主委、正副總幹事等“下命令的人”。鄧民治表示,“如果依法行政還被移送法辦,我也無法選擇拒絕被告,一切法庭辯解”。

  報道稱,臺北縣選委會明天上午要辦理50名“立委”參選人的號次抽籤,將分成兩區抽籤,以節省時間。參選人可以委託代抽,或唱名不到場,由選委會代抽。

  臺北縣選委會基層選務人員表示,夾在兩個公婆之間相當為難,但仍依照進度舉辦11梯次講習,剩下24日板橋市的最後一場研習,2200多位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目前對兩階段領票、投票並未多所爭議。(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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