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中央紀委發出通知,嚴禁元旦春節期間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繼中秋、國慶之後,中央紀委再次於節日前早打招呼、早提要求,以及時剎住不正之風。
廉政建設專家指出,中央紀委在重要時間節點頻出禁令,表明瞭中央持之以恒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反對“四風”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也透露出反腐倡廉的一些新走向。
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央的反腐敗工作令人耳目一新。一方面,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劉鐵男、倪發科、蔣潔敏等多名省部級高官相繼落馬;另一方面,制度的“籠子”越扎越實,從八項規定到六項禁令,從反“四風”到倡節儉,做到動真碰硬,狠抓具體,常抓不懈。
“緊盯關鍵節點步步推進,一個‘標’一個‘標’地治理,積小勝為大勝,以突出問題的解決帶動作風的全面好轉。”中央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許傳智説。
抓大不放小,治標為治本,傳遞出反腐敗工作的新思路。“反腐敗中的治標以作風建設為重要切入點,不斷加大治標力度,就是要為治本贏得時間。”北京航空航太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任建明説。
今年3月至今,中央紀委分3次集中通報了20多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也集中通報了一批當地查處的典型問題;
截至10月7日,中央紀委收到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舉報917件,目前正由有關地區和部門嚴肅查處;
11月18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發佈數據,各省區市已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4萬餘起,處理16699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721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健全改進作風常態化制度。
作風問題具有頑固性和反覆性,抓一抓就好轉,松一松就反彈。人們注意到,中央紀委每到重要時間節點出臺相關禁令,正在成為一種慣例,也是改進作風常態化的具體體現。
常態化意味著作風建設不是一陣風,而是持久戰,要做到踏石留印,抓鐵有痕。許傳智説:“不良風氣積習甚深,改起來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要將重要時間節點連成線,抓完中秋、國慶,再抓元旦、春節,一抓到底,久久為功。”
中央編譯局研究員賴海榕認為,改進作風要做到善始善終,防止虎頭蛇尾,首先在於領導幹部帶頭執行規定,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説到就做到,承諾就兌現,同時接受群眾的監督。
“不動真格,不採取嚴厲手段,很難讓違規者消除僥倖心理。這就需要加強外部監督,讓政府預算更加公開透明。”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説。
徹底轉變作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最終要靠制度來保障,這是反腐倡廉最為明確的走向。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改進作風常態化的一系列制度——完善直接聯繫和服務群眾制度,改革會議公文制度,健全嚴格的財務預算、核準和審計制度,完善選人用人專項檢查和責任追究制度,改革政績考核機制,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姜明安表示:“只有建立起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讓這些制度真正運作起來,才能切實有效地反‘四風’、反腐敗,控制公權力濫用,保障全體人民的合法權益。”
“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嚴格執行,就難以發揮其應有的效力和作用。”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説。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則指出,反腐敗要高度重視法律作用,特別是要從源頭上有效遏制腐敗高發多發的勢頭,還需要儘快制定政務公開法、行政組織法等法律,以保證權力的正確運作,構建起全面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礎。
推進反腐倡廉制度保障已經邁出新步伐——黨的十八大後,中央從四個方面對巡視工作制度進行了改進;10月29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同意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表明加強作風建設已經上升到黨內法規的高度。
“隨著反腐敗體制機制的逐步完善,腐敗分子將不再有立足之地,進而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局面。”姜明安説。(記者趙超)
[ 責任編輯:張曉靜 ]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張曉靜
原稿件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