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接放管、控調改 做好地方政府改革文章

2013年11月01日 22:12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在今天召開的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李克強總理強調中央政府改革是政府改革這篇大文章的上篇,地方政府改革是下篇,地方政府職能轉變要重點抓好“接、放、管”,地方機構改革要著力搞好“控、調、改”。六字直指地方政府改革關鍵所在,為接下來的工作指明瞭方向。

  “接、放、管”就是要求地方政府接好中央下放的審批事項、放出地方本級該放的權力、管好因減少事前審批而愈發重要的事中事後監管行為。

  目前中央已經取消下放334項行政審批等事項,激發市場和社會活力的成效正在顯現。今年以來全國各類企業登記數比去年同期增長25%,其中民營個體企業增長37%,帶動了民間投資以23%左右的速度增長。

  近日,國務院還召開常務會部署推進公司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放寬公司註冊資本登記門檻。這一舉措極大激活了一批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發展活力,“寬進嚴管”作為工商部門為企業辦理註冊登記的基本原則確保了這項政策的“落地生根”。

  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減少以及相關改革措施的落實,不僅使企業在更大程度上擁有投資“拍板權”,把投資引向能夠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領域,又可讓政府騰出更多精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管好該管的事。

  地方政府職能轉變抓好“接、放、管”,特別要處理好“放”、“管”的關係。要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亂。做好監管工作,地方政府要樹立“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原則,減少直接干預市場和企業的行為,減少直接出資興辦企業的行為。要克服監管行為隨意性,著力構建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讓創業“火”起來。正所謂管好“路燈”,確保經濟道路順暢安全。同時要當好“警察”,對假冒偽劣、坑蒙拐騙尤其是損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等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要嚴懲不貸。

  李克強指出地方機構改革方面要著力搞好“控、調、改”,就是要求地方機構改革過程中嚴控地方政府機構編制總量、調整優化機構編制結構、挖掘機構編制潛力。

  降低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成本,就要少花錢,不花錢,就是要嚴控編制總量,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同時要優化機構編制結構,確保職能加強的部門不能因為人員不足而放棄管理職能;也不能出現工作人員“庸懶散奢”問題,尤其是要杜絕“吃空餉”現象出現。

  地方政府改革是政府改革的重要一篇,地方政府改革的成效直接關係著中央政府改革在地方上的成效,因此要做到上樑正,下樑也要正,只有這樣才能釋放更多市場活力,更好服務人民群眾。

相關閱讀:

[ 責任編輯:朱煉 ]

原稿件標題: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朱煉

原稿件來源:新華網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