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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協將調查李天一案件相關律師涉嫌違規

2013年09月30日 08:06 來源:北京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昨天(29日)了解到,針對李某某等人強姦案的相關代理及辯護律師涉嫌洩露當事人隱私、不當披露案件資訊,市律師協會近期將對其涉嫌違規的行為展開調查。

  市律師協會昨天召開不公開審理案件代理工作研討會,針對近期本市部分律師在代理不公開審理案件過程中,發生的一些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規範的行為,特別是李某某等人強姦案相關代理及辯護律師涉嫌洩露當事人隱私、不當披露案件資訊、不當發表貶損同行的言論等行為,嚴重損害了行業形象及聲譽,在行業內和社會上均造成了不良影響,廣大律師反應強烈。

  不公開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活動時,根據法律規定或者其他正當事由,對案件不進行公開審理的司法審判制度。

  據了解,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頒布的《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和北京市律協制定的《北京律師執業行為規範》對於律師各項執業行為均有明確規定,全市律師在代理不公開審理案件過程中都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注重職業操守,自覺履行不公開相關審判資訊的保密義務,不實施有悖禁止性法律規定的行為,依法依規履行代理職責,做維護行業形象和聲譽的典範。

  市律協會長張學兵指出,針對目前個別律師在代理不公開審理案件過程中存在的不當行為,律協將在《北京律師執業行為規範》修訂過程中設置專門條款進行嚴格規範,並組織起草《北京律師辦理不公開審理案件業務操作指南》。同時,加強對全行業的教育,進一步提高執業水準及職業道德素質。此外,律協將對有關案件辯護及代理律師涉嫌違規的行為進行調查,切實維護行業紀律的嚴肅性,切實維護北京律師行業的整體形象。

  據悉,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不公開審理的情形包括:有關國家秘密的案件、有關個人隱私的案件、審判時被告人不滿十八周歲的案件以及涉及商業秘密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民事訴訟法中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情形包括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以及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離婚案件和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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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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