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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博士煤老闆呂中樓數次被舉報 爆料金額800億

2013年02月28日 13:50 來源:中國經濟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沁水縣那個事還在告吶!有個十幾年了吧!”2月27日,當記者向山西當地一家煤炭企業高層人士提到呂中樓時,對方反問道。看來,被稱為山西煤老闆中學歷第一人的呂中樓,在當地有著很高的知名度。無疑,山西39名黨員幹部聯名,從2001年開始舉報呂中樓到現在,12年過去了,舉報卻未曾中斷,也間接提高了呂中樓的知名度。

  在很多沁水縣人眼裏,該舉報事件早已是不能再老的舊聞了。近日,這一舊聞又開始有了新進展。據財經網報道,國有資産安全研討會日前在北京召開,會上山西39名黨員幹部提交了一篇題為《沁水縣39名黨員幹部關於呂中樓“官煤勾結”侵吞鉅額國有資産》的舉報材料。材料稱,山西沁水縣沁和能源集團董事長呂中樓將沁水縣8座國有、集體煤礦800億元資産裝入個人囊中。

  在這12年中,舉報的主要理由沒變,仍是侵吞鉅額國有資産,只不過,侵吞的金額在不斷變化,最初的舉報材料中有侵吞3000萬元的説法,後來有過幾億元、幾十億元,2009年之後便升為800億元。

  800億事件主角

  其實,39名黨員幹部舉報呂中樓已經不是第一次,最早密集發生在2001-2002年的國企改制中。第二次比較頻繁的舉報發生在2005年,其後幾年也一直都有,只是,隨著國內煤炭價格的不斷上漲,舉報金額亦由最初的幾千萬漲至目前的800億元。

  提到呂中樓,記者在沁和能源官網上看到如下介紹,呂中樓,1965年生於山西省沁水縣尉遲村,曾就讀于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系現代西方經濟學專業,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 1998 年呂中樓創立晉城中嘉煤炭實業有限公司,2003 年至今任沁和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曾獲山西省優秀企業家等稱號。

  這位博士煤老闆也是上述舉報材料中所謂的“改制犯罪案三主角”之一。據報道,其餘兩位分別是原沁水縣縣委書記申會,原沁水縣嘉豐鎮黨委書記馬劉勤。曾任晉城市國土資源局局長王有明在被雙規之後,也被指與800億元事件有關。

  不過,呂中樓對此曾進行了否認,稱他與王有明的關係並不好,甚至還有過節。以呂中樓的説法,此過節是指,2003年,煤礦開始交資源價款,呂中樓在2002年10月開始提交要求變更相關手續的文件,當時還在任的王有明卻一拖三年。

  改制惹的禍

  三礦一站是800億元事件繞不過去的話題。三礦一站,是指沁水縣永紅、永安、侯村3個國有煤礦和嘉豐煤炭集運站,其股份制改革發生在2001-2002年。

  在當時煤炭還不像現在這麼值錢的年代,當地銀行紛紛把煤炭列為高危行業,拒絕放貸,當時三個煤礦的銀行貸款總額已經有幾個億。

  當看到晉城市把六個國有煤礦組建成一個蘭花集團,並且蘭花科創成功上市後,沁水縣也開始有了這個想法,把三礦一站進行捆綁組建成一家公司。

  時任縣委宣傳部長的馬劉勤開始了這項工作,2001年12月,沁和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組建成立,中國和平(北京)投資、沁水縣國有資産管理局、中國大通實業、晉城中嘉煤炭實業、北京潤新投資共出資5000萬元,分別佔股25%、25%、20%、20%、10%。

  當時的呂中樓是晉城中嘉煤炭實業的董事長。

  雖然馬劉勤曾經表明,北京和平投資、中國大通實業、北京潤新投資三家公司分屬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科學院和林業部,但是,流傳于網路上的舉報材料卻指出,這3家北京公司實質上都是由呂中樓一人操縱。

  舉報材料中800億元的金額也來源於三礦一站,據報道,山西當地相關官員稱,三礦一站經濟收入佔沁水縣財政總收入的70%,資産總價值(含探礦權、採礦權、土地使用權)800億元。

  對於三礦一站的資産評估,舉報材料稱,對採礦權、探礦權、土地使用權均未列入資産評估範圍。與此同時,永安礦接替井當時主井、副井、通風井均已完工,僅該項技改投資總額高達2300多萬元,也被漏估。

  除此之外,山西省政府返還給三礦一站的煤炭發展基金,至2001年底,已經累計高達4600萬元,而呂中樓卻並沒有把這部分資金轉增國家股本金,以政策性貸款名義從三礦一站的總資産中予以扣減。

  昔日合作夥伴今反目?

  對於長達12年的被舉報,呂中樓曾對媒體表示,“背後有人指使”。而這個背後指使的人被認為是呂中樓曾經的合作夥伴、現在的競爭對手張新明,後者曾有山西能源首富之稱。

  2001年,張新明成立山西金業煤焦集團,開始涉足煤焦領域,開始與呂中樓有了交道。

  2007年,張新明與呂中樓成立了沁和投資有限公司,呂中樓任董事長,公司收購了山西蘆清王酒業,並派呂中樓同學裘曉紅任蘆清王酒業總經理。2009年,裘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判刑。

  而據媒體報道,負責800億元事件舉報的人員可以從張新明處領工資。

  雖然上述質疑並未被證實,但該事件拖得時間比八年抗戰還要長,仍未能有個最終説法,反而愈演愈烈。眾多歷史細節其實已經很難完整還原,許多質疑也無人能夠回答,中間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其實,“拋卻官商之間的利益不談,單從煤礦價值看,2001年的煤價與2013年相比,已經漲了無數倍,當時的大環境與現在也有很大不同,以現在的煤礦價值衡量當時的估值,實有不妥。”上述山西煤炭企業高層人士向記者表示,但如果真的有侵吞國資的行為,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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