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人民日報 製圖:宋 嵩
從1月1日起實施的新交規至今仍未擺脫各種爭議。
隨著近日深圳市交警局以“處罰細則未出臺”為由暫不對闖黃燈行為進行處罰這一消息的公佈,有關“闖黃燈”行為如何界定,如何執行處罰的問題引發大量討論。而與此同時,公安部網站發佈公告稱,公安交管部門將認真吸納群眾的合理化建議,進一步加快交通信號燈設置和使用不規範問題的整改力度。此舉被一些網友批評為“工作滯後”。有網友質疑交管部門“為什麼新交規已經開始執行了,才想起要整改信號燈?”
1月1日,《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以下簡稱“新交規”)正式實施後,深圳市交警局即表示,暫不對“闖黃燈”行為進行處罰。此舉引來省公安廳交管局有關人士批評,稱其“不符合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是違背科學和法律精神的”。1月3日,深圳市交警局相關部門負責人回應稱,當初做出暫不處罰“闖黃燈”行為的表態是針對相關處罰細則不明確,如何認定不細化,以及電子警察抓拍系統不具備抓拍“闖黃燈”的功能而做出的解釋,並沒有特別不妥,“如果相關認定以及細則明確,肯定會嚴格執行上級部門的要求。”
不夠完善的信號系統也是執行“闖黃燈”處罰規定的阻礙之一。
對於暫不對“闖黃燈”進行處罰的原因,除“細則不清”外,深圳市交警局負責人同時表示,按目前深圳的情況來看,立即進行電子抓拍“闖黃燈”不大可能,因為相關係統還沒有更新和完善,而且如何取證、認定等也都還不具體,確實需要一個過渡期,因為系統更新也需要時間。
而據公安部網站3日消息,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也表示,公安交管部門將認真吸納群眾的合理化建議,進一步加快交通信號燈設置和使用不規範問題的整改力度,完善執法異議受理、核查、處理工作規範,切實維護當事人的正當權益,不斷改進工作。
對於公安部的上述説法,有網友認為這是一種“工作滯後”的表現。來自福建泉州的網友“花石峽”表示:“處罰嚴厲了,硬體也要跟上去啊,為什麼已經開始執行新交規了,才想起來要整改信號燈!還有好多路口劃線不清,怎麼不早點弄啊!”
網友“眼鏡裏的海”表示:“綠燈設成倒計時難道比黃燈改成違章拍照還難嗎?”
來自江蘇蘇州的網友“塑膠噴塗線pa”則表示:“希望公安部交管局迅速整改,畢竟這樣下去,我們都沒有辦法開車了,每過一個路口都在考慮是過呢還是不過,是加速呢還是等綠燈跳了紅燈再綠燈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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