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城管隊長2年入賬2000萬被判14年(圖)

2012年12月18日 15:13 來源:南方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城管隊長2年入賬2000萬被判14年

  接受審判。

城管隊長2年入賬2000萬被判14年

  接受審判。

  昨日上午,廣州中院和廣州市除荔灣區以外的11個基層法院對“三打”案件進行集中宣判。其中廣州中院宣判案件15宗,涉及商業賄賂案件3宗,欺行霸市案件12宗;各基層法院總計宣判“三打”案件45宗,涉及欺行霸市案件17宗,制假售假案件15宗,商業賄賂案件13宗。

  白雲區城管隊長王寶林:

  入賬2071萬 判監14年

  2009年6月至2011年7月,王寶林在擔任廣州市城管局白雲分局太和鎮執法隊隊長及主持白雲區太和鎮城管辦日常工作期間,在查控和清拆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的過程中,為請託人謀取利益,先後20次收受請託人鄧某城等人賄送的財物合計417萬元、黃金製品500克(折合人民幣15.883萬元)。

  2009年7月至2011年12月,王寶林在其本人名下銀行賬戶及其實際控制下的銀行賬戶先後多次存入現金共計人民幣2071.89萬元,扣除受賄所得及其他有證據證明合法來源的所得,差額689.51萬元,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並不能説明來源。

  法院認為,王寶林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另外其個人財産增長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不能説明來源合法,其行為已構成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一審判決王寶林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産40萬元;犯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總和刑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財産4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財産40萬元。同時判決追繳被告人的非法所得和贓物黃金製品,上繳國庫。

  廣州車管所原所長李斌:

  受賄340萬 判監11年

  2008年至2012年3月,李斌在擔任廣州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所長期間,利用負責車管所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廣州市人禾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禾檢測站”)的日常經營和違規使用舊檢測系統提供幫助,先後24次收受該公司負責人黃某洪(另案處理)賄送的人民幣共計340萬元和“六能養生屋”1套。今年5月29日,李斌主動向廣州市公安局紀委交代了自己收受賄賂的事實,並上交了全部贓款贓物。廣州市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李斌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産人民幣20萬元。扣押的贓款人民幣294.81萬元、斯巴魯小汽車一輛、勞力士手錶一塊、贓物“六能養生屋”折合現金人民幣2.5萬元予以沒收。

  市林業和園林局原副局長 謝左章:

  受賄80萬 判監6年

  2004年下半年,謝左章利用分管營林、規劃等工作的職務便利,收受廣東恒某環保公司負責人潘某開賄送的現金10萬元,後在恒某公司申請苗木種植補貼款過程中為其提供幫助,協助該公司取得苗木種植補貼款。

  2004年至2006年期間,謝左章在提拔林場幹部過程中,收受原增城林場副場長葉宜金及個體包工頭江某南(均另案處理)賄送的現金30萬元。在林場工程發包過程中,收受江某南先後賄送的現金共10萬元。2008年3月至6月期間,謝左章在項目發包及施工過程中為廣州市林業科學研究所景觀建設有限公司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董事長王某(另案處理)分兩次賄送的現金共計30萬元。今年7月24日,謝左章投案自首,退出贓款80萬元。

  廣州市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謝左章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財産人民幣5萬元,退繳的贓款8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新聞中心 兩岸 社會 國際 臺灣頻道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