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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拆遷槍案民警:鳴槍3次無效後下意識開槍

2012年09月26日 08:26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昨日,民警張研在遼油中心醫院,回述槍案發生時自己拔槍射擊時的情景。新京報記者 吳江 攝

  昨日,民警張研模擬事發當天拔槍射擊時的情形。 新京報記者 吳江 攝

  ■ 對話

  “離我還有1米,下意識開槍”

  張研 盤錦市興隆臺區渤海派出所副所長,盤錦徵地事件中開槍民警。9月25日,張研在醫院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首度回應公眾針對開槍過程的各種質疑。

  新京報:到底誰被潑了汽油?是警察還是家屬?

  張研:當時出現了一位赤膊的中年男子(死者王樹傑的哥哥王樹龍),他左臂夾著兩個裝著液體的飲料瓶子,右手也拿著一個,笑呵呵地朝我走過來,一邊走一邊擰開瓶子,説,來來來,你不是來解決問題的嗎?邊説邊擠瓶子,我雖然往後退讓,但上半身還是被汽油澆濕了。

  然後,這個男子就拿起剩下的汽油,都倒在了自己身上,還拿出一個白色打火機,繼續衝著我過來,説,你能解決問題嗎?你不能的話,咱倆今天同歸於盡。我只好又後退。我一直説冷靜冷靜,但對方沒有理睬。

  新京報:是否到了非鳴槍警告不可的地步?

  張研:那位婦女還一直衝我揮鐮刀,逼著我後退,不想讓我過去水稻田那邊,我一直説有事兒説事兒,讓她放下刀,但她不聽。

  這時,按照規定,我拿出了胡椒噴劑,噴了一下,以示警告。她繼續往前走,眼睛沾上了霧氣,有些不適,情緒就更激動了。接著往前快走,開始提刀猛砍,説,讓你碰我,砍死你!

  我邊退邊去拿槍,嘴上也在警告,但沒用,她還是照舊要砍我,我只好掏出槍,開保險,上膛,朝天鳴了一槍。

  新京報:死者家屬有沒有拿鐮刀追砍?

  張研:我當時並不清楚裏邊發生了什麼情況,但我確定王家會點火,因為他們情緒非常激動,於是我和同事立刻朝稻田裏跑。想去救人,還沒靠近,我就看見稻田裏的人群中躥出了一團火。

  這時,另外一個拿著鐮刀的男子(死者王樹傑的父親)也跑過來拽我,不讓我進去。我的第一想法是後退,又鳴了一槍,但拿刀的老爺子開始拽我的左手,鐮刀也勾著了我,砍傷了我的左手,有好幾處傷口。

  我們在爭搶的過程中,槍走火了,響了,這時我看見子彈打出,地上彈起了一陣煙兒,但也不知打著老爺子沒有。

  新京報::開槍時距離多遠?為什麼射擊要害部位?

  張研:這時身上著火的男子(王樹傑)“啊”了一聲,朝著我就撲了過來,我感覺他就要跟我同歸於盡。直到現在,我還記得那個著火的人的臉,好像就在我面前。

  當時,我跟他還有幾米的距離,於是,我朝天鳴了一槍,但他並沒有停止,繼續往前撲。離我還有一米左右時,我覺得事態緊急,因為如果他撲上來,我的身上已經潑了汽油,會立即著火,我只好下意識地抬起手臂,想開槍控制局面,並沒有想著要打哪個部位。

  子彈射出,我以為他就要停止了,誰知半秒鐘後,他又“啊”的一聲撲過來,我只好轉身朝稻田開闊地帶跑,腳陷進了泥裏,回頭時,發現老爺子又舉著鐮刀撲過來。我一拽,他撲倒在田埂裏,我想拿走他的鐮刀,又搶奪了一會兒,手傷得更嚴重了。

  新京報訊 昨日,遼寧省盤錦市村民佔地糾紛致死事件有了新進展,死者王樹傑之妻姜洋承認,王家在事發前已經簽訂了稻田的補償協議,衝突起因是其家人對徵地範圍外的一處住宅提出補償,協調未果,後與警察發生衝突致王樹傑死亡。

  興隆臺區副區長韓彤接受採訪時也稱,王家在事發前已經簽訂了稻田補償協議。

  這與記者此前了解到的情況不同。9月23日,記者從村民處了解到,在衝突發生前,王家並沒有簽稻田補償協議。

  徵地糾紛源於“房子”?

  盤錦市興隆臺區政府介紹説,今年3月起,後二十里堡開始徵地,王家所承包的稻田也在徵地範圍之內。

  所徵土地是當地農場土地,農場已將土地承包給村民,因此需要解除承包合同,並給予補償。

  興隆臺區副區長韓彤昨日介紹説,王樹傑的哥哥王樹龍曾要求,將他家不在徵地範圍內的300多平方米的房子也一起徵用。王樹龍稱,自己身體不好,拿到補償款後就準備回山東老家,他提出的要求是按90萬價格來補償。9月12日,農場委託拆遷辦作評估價格是47萬,遂與王家一直在協商。

  協商一直未果。

  9月21日,王家與施工隊發生衝突,警察介入,調解糾紛中,開槍打死了王樹傑。

  9月23日,該村村民告訴記者,王家一直補償沒談攏,所以沒有簽協議。

  9月24日,政府有關部門告訴記者,王家領到救助金,並且簽署了稻田的補償協議。

  昨日上午,記者去王樹傑家,其家門口有12名人員攔阻,不讓記者進入。下午5時,在當地政府官員陪同下,記者進入王樹傑家。

  王樹傑的妻子姜洋側臥在床上,單手掩面,回答記者問題。

  姜洋説,稻田的事情已達成協定,“我聽我丈夫回來念叨的。他們談的是房子的事兒。”

  當記者詢問,王家是否拿到400萬元救助金,姜洋沉默後,“你別問我了。我心臟不好。”

  官方否認強行徵地 稱協議已簽

  昨日,興隆臺區政府向新京報記者出示了王家與政府簽訂的協議書,簽訂時間是今年9月3日,甲方是興隆臺區國營興隆農場,乙方是王再元、王樹龍、王樹傑三人。

  該協議書稱,雙方自願解除承包合同,甲方給乙方18年補償,時間從今年1月1日到2029年12月31日。補償金額是每畝地每年1000元,王家有地15畝。18年補償金額是27萬元。

  該協議最後加了一句話“經9月3日雙方口頭協商意見,同意此協議。”同時蓋有王樹龍的手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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