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安徽宿州父子局長受賄兩千萬被判死緩及無期

2012年09月01日 13:43 來源:中安線上 字號:       轉發 列印

  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31日依法對宿州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張治淮、宿州市國土資源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原局長張冬父子倆涉嫌犯受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張治淮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以受賄罪判處張冬無期徒刑。兩人當庭表示上訴。

  法院一審查明,張治淮與張冬共同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741 .81萬元;張治淮單獨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455.1萬元;張冬單獨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76萬元。2人還多次收受他人購物卡、汽車等財物,總計受賄金額超過2000萬元。

  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張治淮、張冬的行為均構成受賄罪。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一審判決,張治淮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被告人張冬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張治淮、張冬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交國庫。一審宣判後,父子2人當庭表示上訴。(洪文林 曹慶)

新聞中心 兩岸 社會 國際 臺灣頻道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