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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再讓黑粉在網路的江湖“任我行”

2017年05月22日 10:37: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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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隨著網紅文化的不斷發展,黑粉這一群體也越來越被大家所熟悉,甚至還出現了專門以此盈利的團隊。這些人被稱為職業黑粉,也被普通粉絲簡稱為黑子或職黑。北青報記者調查發現,一些職業黑粉頭會拉一些下線,接單後先由粉頭編好文案,再通過微信群分發到各個下線手中,雙方根據工作量按日結算工資。(2017-05-21來源:北京青年報)

  網際網路興盛于中國不過用了20多年的時間,從區區幾十萬到現在的7億多網民,可謂“世界潮流,浩浩蕩蕩”,也應運産生了眾多與網際網路相關的職業,甚至有些基於此的網購、支付寶産業名列“中國新四大發明”。不過,事物發展總要一分為二,也帶來了泥沙俱下,“黑粉”現象就不容小覷。

  通過記者的調查,我們知道“黑粉”的江湖並沒有實質的“恩怨”,不需要什麼愛憎分明,一切唯利益驅動,但有組織、有目標卻毋庸置疑,會給被“黑”者帶來實質的“傷害”,甚至會身敗名裂。

  “三人成虎”“人言可畏”是咱老祖宗的最為深刻的認識,在歷史發展的局限性情況下還能大行其道。在現代法治社會,不應該有生存的空間。在新聞中,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説,網上黑粉散佈他人的不利的行為,涉及損害他人的名譽,輕則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個體權利,重則危害社會管理秩序,參與者應承擔一定的責任。並且網路實名制已成大勢所趨,手機號實名制、微信實名制、直播平臺實名制,甚至從6月1日起,百度論壇也要實名制了,這為網路治理奠定了必要的前提。

  當然,網路治理有其客觀的難度,但絕不是法外之地,只要有法律作保障,也就相應會有“朝陽群眾”的存在,打一場“人民戰爭”,監管部門有效打擊,就不會再讓黑粉“任我行”!(台灣網網友:朱權)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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