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一位名叫“最愛胖達”的網友在微博上發帖稱,在某直播平臺上有人虐待老虎,並錄製各種挑釁視頻,以博取眼球。隨後,記者聯繫上發佈視頻的網友,該人承認視頻由他發佈,並自稱為貴陽野生動物園飼養員。而對於這一行為,貴陽野生動物園工作人員則表示“觀賞角度不同,這並不是挑逗”。(2月16日搜狐新聞)
網路的迅速發展使得“網路直播”成為了一種“新時尚”,無疑,網路直播會記錄下很多精彩的瞬間和難忘的時刻,然而現在更多的直播者似乎並不是為了“分享”生活,而是想通過網路直播“吸金”,關注度的多少直接決定著謀利的多少,所以吸引觀眾眼球成了他們賺錢的“敲門磚”。從直播火災現場到如今直播虐虎,無所不用其極,筆者想問這些直播者,為了讓自己的視頻成為焦點,倫理底線在哪?道德底線在哪?
視頻中的男子,簡直喪心病狂,老虎做錯了什麼,有必要這樣對待它嗎? 我們在強烈譴責其虐待動物的同時,需要深思,為何此類事件頻發?法律雖沒有對直播範圍等進行明文規定,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卻對虐待動物罪和傳播虐待動物影像罪有相關説明,該罪名最高可處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動物也是有感情的,任何生命都有自己的價值和存在的權利。
其實,直播虐虎只是冰山一角,不少類似的荒唐事時刻發生在我們的身邊,在自媒體時代,無論是對自己還是對他們的傷害都成了其宣傳的資本,而看多了這些得後果只會造成更多人變得冷漠,如今,我們不得不反思,“網路直播”的底線到底在哪?如此放縱 “自媒體”的行為只會造成更多的“後遺症”,我們不妨把其也當成一面文明的鏡子,對於這種“直播亂象”加強追責,讓任性而為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台灣網網友:王蕾)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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