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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有責任讓為人父母者生得起 也要養得活

2009年05月07日 13:48: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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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冰凍女嬰”的犯罪嫌疑人夫婦的落網,托嬰給這名“盧老師”的父母這才發現,親手託付照顧愛嬰重任的對象竟然是一對通緝犯。這個情節勢必讓眾多同樣透過網路尋求“親職外包”的家庭同感驚愕,還有多少不合格的保姆正在網路上招攬生意?

  臺灣《聯合報》今日就這個悲劇發表社論説,悲劇發生後一定有反省與質問。近年來,在島內歷次的保姆虐童、托嬰猝死事件之後,總跟著“如何挑選好保姆”的撇步教戰,似乎意指是父母“識人不明”、“所托非人”,才導致這些意外的個案。事實上,保姆、托育難題絕不是個別家庭的責任,而應是臺當局及整個臺灣社會的共同承擔。

  根據臺內政主管部門統計,臺灣去年出生人數首度跌破20萬人,創下歷年新低。在當局力挽“少子化”的狂瀾時,更該檢視這個社會提供父母怎樣的育兒資源?親職與工作之間,如何能夠兩全?

  這真是天下父母最驚懼的噩夢:死亡的寶寶由不稱職的保姆像廢棄物般置於門口的塑膠箱裏,本該柔軟的身軀竟然在冰箱凍成“像棒冰一樣”。冰凍女嬰才3個月大,但父母卻選擇24小時寄放保姆家,選上的也是託兒價碼不到一般行情一半的廉價保姆。可以想像,年輕的勞工雙親可運用的育兒資源不多。是怎樣的原因,讓新生嬰兒父母必須違反常情地選擇“全日托”式托嬰?

  社論説,臺當局近年對托育政策的著力,包括“小區保姆系統”、育嬰假、近日剛通過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相對於臺灣人民的托育困境,只能説這些美意皆是“看得到、吃不到”。以實施了7年的育嬰假來説,根據統計,勞工請育嬰假的比率只有3%,56%的企業未提供育嬰假申請,能申請育嬰假的婦女倒有16%選擇自動離職。敢享受育嬰假美意的,只有鐵飯碗的公教人員、公營事業員工。剛上路的育嬰假津貼只怕是同樣狀況,有多少人敢提出育嬰假,還要六成薪的津貼呢?

 

  育嬰假既形同虛設,新手父母若在意收入就得重回職場;託兒問題就接踵而來。若家中長輩無法代勞,在缺乏“公共化托育”的臺灣,就只能求助保姆市場。

  近年臺當局委託民間團體在各縣市設立了56個“小區保姆系統”,協助保姆接受訓練、取得證照,並在媒介給父母后負責督導。合格保姆的條件之一就是必須接受急救訓練且投保第三人責任險,降低嬰兒猝死的職業風險,實務上也有保姆當場施行嬰兒CPR,救回小生命的例子。

  社論指出,臺內政主管部門一心想推動“保姆證照化”,去年4月起開跑的“托育補助”,還將“補助”與“保姆管理”、“父母就業”綁成一串,年收入150萬以下、且就業的夫妻須托用“小區保姆系統”的合格保姆才能領取每月3000元的育兒補助。但拖著“保姆管理”、“父母就業”的兒童福利終究是走不遠的。

  臺內政主管部門原本估計,全臺約有4萬名幼兒有托育需求,領有保姆執照人數已達5萬5千多人;但如今檢視成果,進入小區保姆系統的合格保姆仍只有1萬3千多人,可見誘因不足;不論家長多麼希望領這3000元補助,還是有2萬多個寶寶找不到合格小區保姆,發出的補助不到預算的一半。更多家庭只好捨棄津貼,改找廉價的無照保姆。“盧老師”低了一半的價碼是比3000元補助更實惠,難怪眾多非典型就業、缺乏社會支援系統的父母會趨之若鶩。

  臺內政主管部門今年3月已將“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送進“立法院”審查,明訂居家式保姆的各項規範,雖然條文仍有爭議,卻是管理“無照保姆”的第一個法源依據,應是全面提升托育品質的另一個起點。社論最後呼籲,在臺灣生育率不斷下滑的困境中,臺當局更有責任要讓臺灣成為一個適合生養小孩的地方。生得起,也要養得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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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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