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2011年1月至3月,臺灣銷到大陸之出口總額為295.44億美元,其中大陸方面給予臺灣早期收穫清單內貨品之出口額為49.27億美元,較2010年同期成長21.59%。ECFA早期收穫計劃執行初顯成效,已促使過去沒有對大陸出口早期收穫清單産品項目的廠商,開始利用早期收穫之減稅計劃,推動對大陸的出口,替臺灣廠商開創了新的商機,這都是拜ECFA之賜,也是兩岸當局互釋善意的好開始,我們應當珍惜。從另一方面來看,迄2011年2月為止,臺灣核準陸資赴臺投資金額中,屬於早收優惠共計11件,投資金額為387萬美元,同期間臺灣到大陸投資金額中,屬於大陸承諾的早收優惠共計36項,投資金額為977萬美元。
誠如林祖嘉教授(國民黨中央智庫科技經濟組召集人)所説,ECFA簽署後,臺商為了充分利用兩岸的比較利益,會同時增加在兩岸的投資,當臺商在大陸投資之後,未來他們與臺灣的採購也會增加,因此會帶動臺灣對大陸的出口,這就是所謂“投資帶動的貿易創造效果”,去年臺灣對大陸投資金額大幅增加,同期間臺灣民間投資大幅成長32.8%,是近30年來的新高,只要臺商在臺灣進行投資,再輔以臺當局正積極推動全球招商計劃,ECFA將可吸引外資來臺投資、臺商回臺投資的效益將愈來愈明顯。
我們可以知道,兩岸之間協商機制具有兩岸獨有的特色,對於臺灣來説,ECFA帶給臺灣中小企業的利是眾所皆知的,ECFA的簽署使兩岸獲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包括臺灣GDP成長;臺股上漲等;然而在保障臺灣中小企業的同時,也應該建立協調兩岸貿易和投資的相關機制,使得達到對臺灣最大利益;對於短期以及中長期會受衝擊的産業,馬當局應該加強輔導和兩岸産業合作等途徑幫助臺灣中小企業轉型。
總之,臺灣今年倘若能如“主計處”所預估將有5.04%的高經濟成長,那麼出口絕對功不可沒,而其中受益於ECFA早收清單減稅效果更是十分明顯,因此我們應該給予馬當局高度肯定,也要對於大陸政府願意敞開心胸與臺灣洽商感到感謝之意,畢竟這對臺灣的整體發展及民眾的利益來説是好事,期盼兩岸ECFA早收清單能夠具體實施以及各項後續協議都能積極展開,輔以全球招商計劃,那麼臺灣經濟必將步入穩定成長期。
當我們慢慢看見ECFA經濟已漸漸展現效益時,最大的悲劇就是在政治上看到最不樂意見到的“政黨輪替”情況,那麼恐怕未來的變數不是現在所能預料的到,政治也永遠是經濟發展最大的阻力及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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